2007年09月28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甘晓燕 黄晓甜 龙化准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外出务工人员遇到拖欠工资、请求人身伤亡赔偿等法律问题时,请拨打我们的电话,我们将免费为你们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这是天等县农民工维权中心向广大农民工发放维权联系卡上的温馨提示。天等县福新乡康苗村赵青就是通过这张小小的联系卡的温馨提示,找到了天等县农民工维权中心,诉说其儿子于2002年10月29日在一煤矿打工时,遭遇矿难而死亡,其一次性领取的全部供养费存在其儿子的存折里,因不知密码而无法领取。维权中心受理其申请后,立即指派公证处及时调查,核实后免费为其提供公证法律援助,仅用两天时间就为其出具了有关公证书,解决了多年来困扰赵青的难题,使她顺利领到补偿款。这是天等县农民工维权中心免费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一个小小镜头。

  天等县外出务工的农民有近10万人。面对这样一支浩浩荡荡的外出务工的农民大军,如何确保他们在遇到追讨工资等法律维权事务时能得到及时法律援助,便成了天等县近年来法律援助的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

  为此,天等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今年要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建立起农民工维权中心,由政府出钱,免费为农民工打官司,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被拖欠工资、因工伤亡的农民工,更是为他们开辟绿色通道,给予快速办理。

  今年年初,天等县投资30多万元动工修建一栋法律援助大楼,购买办公设备。在财政预算中明确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并及时划拨到位。同时,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外地先进工作经验,收集法律援助的各项管理制度。

  经过近半年的努力,硬件、软件的条件逐渐成熟。今年4月,天等县农民工维权中心终于挂牌成立,全县13个乡镇也相应建立起了农民工法律维权工作站,明确了县、乡两级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县农民工法律维权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农民工维权案件的承办、向准备外出务工农民宣传法律维权常识,发放法律援助求助引导卡,指导乡镇工作站承办一般农民工法律维权案件及非诉讼案件等;乡镇农民工法律维权工作站负责做好本乡镇的外出务工人员分布情况的调查,建立相关人员档案及联系办法,及时将农民工维权案件向县级维权中心转介。

  县、乡两级农民工维权工作网络成立后,为扩大群众知晓面,让农民工维权中心真正能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维权中心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主动服务,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还提供上门服务。并在建立健全维权引导机制的基础上,把法律援助便民问答和关于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特别规定等信息,拿到当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刊播发,让农民知道农民工维权中心是免费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的。制作并向外出农民工发放维权联系卡,把县农民工维权中心及执业律师的联系电话、崇左市法律援助中心网站域名等收集进联系卡,使农民工在维权时能及时联系上。出动法律援助宣传车到各乡镇进行广泛宣传,向群众分发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知识咨询。同时,利用农民工外出务工前要接受当地政府、县直各职能部门举办的技能培训班之机,插入法律维权课程,对农民工进行普法教育,引导他们外出务工时,要与企业签订健全的劳动合同,以获得法律上的认可保护,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懂得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醒农民工如遇到维权事务等,知道如何迅速获得维权机构的帮助。

  由于措施得力,天等县农民工维权中心成立不久,便发挥出积极的作用,切实帮助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他们打官司,使他们在困难时得到及时救助。天等县天等镇母村村果棒屯黄美、赵月,两人各自的丈夫在为本屯赵木拆除旧房过程中,被坍塌下来的墙体压死,产生了人事损害赔偿纠纷,多次协商未果。当她们找到天等县农民工维权中心时,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她们,伸出援手免费为她们提供法律援助,天等县法院最后公开开庭审理,判决由赵木给黄美赔偿28814元,给赵月赔偿37062.4元,有效地维护了两人的合法利益。

  天等县农民工维权中心成立以来的5个多月,已接待来信来电来访1000余人次,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件,受援人数达238人,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