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8月15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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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4日下午,兴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兴都酒店十楼会议室顺利召开,这次会议意义非同寻常,与会代表一致通过《关于同意兴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为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的决议》等有关重大事项。这标志着我县农村信用社深化体制改革步伐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据悉,在此之前,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快改革步伐,兴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已向兴安县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书面申请成立“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获得批准后。兴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随即按照法定程序开始着手 “农合行”的筹建工作,这次会议的如期召开,标志着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正式启动。
 
(供稿:兴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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