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7月11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邓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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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0日,西乡塘区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来到位于大学路的广西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针对其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下发责令限期履行行政处罚的通知,督促其尽快执行。自6月份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来,西乡塘区力查113家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辖区工业企业,已经对34家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责令25家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15家企业补办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对广西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挂牌督办。

  由于生产防水材料造成臭气污染环境,致使周边植物都被污染致枯萎,西乡塘区早在一个多月前就对存在污染问题的广西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处罚决定书。当天下午,工作人员再次来到该企业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的情况依旧,当场对其下发责令限期履行行政处罚的通知,要求其尽快履行决定,恢复原来批准的生产规模和工艺。据工作人员介绍,如果两个月期限已到,该企业还不履行决定,城区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西乡塘区此次环保专项行动从6月持续到11月底,分动员部署、集中检查和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目前正开展针对堆放倾倒医疗垃圾、无证排污、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等行为的集中检查和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未依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企业进行排查、处理,对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于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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