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5月30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韦继川  黄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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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马山县将“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与之相结合,集中人财物,采取综合措施,突出重点,合力攻坚,首批“整村推进”成效显著,让贫困村农民尝到了“整村推进”工作的“甜头”。

  从2005年开始实施首批“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以来,马山县突出抓好村屯道路建设、沼气池建设、人饮工程等工作。该县还创新思路,推行“扶贫销号”制,即将首批“整村推进”工作的验收达标作为考核乡镇、县直各责任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县103个县直机关单位联系帮扶38个首批村,由单位主要领导具体负责,1名干部固定抓点。同时把“整村推进”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包村单位,明确完成时间,并对需解决的项目进行一一编号备案,将每个项目建设任务明确到相关的责任人,对号入座,设立“扶贫销号”卡,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项目建设的进度,项目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与此同时,该县对38个首批村进行了逐项排查,采取先易后难,分类解决。利用县财政资金550万元和包村单位捐资42万元,全面解决中小学危房问题;利用区、市、县包村单位捐资捐物折合资金36.5万元,帮助完善首批村村公所办公用房;由乡(镇)筹集资金38万元,建设计生室30间760平方米。帮扶单位想方设法筹措资金,投入帮扶贫困村,2005年区直、中直单位投入资金158万元,其中区扶贫办80万元、区民政厅76万元、太平洋保险公司2万元;南宁市直单位投入资金129万元,如南宁市纪委安排白山兴华村镇冲邦屯公路建设资金5万元;县直包村单位投入资金42万元,如县水产畜牧局送35只黑山羊给民族村贫困户养殖。

  为抓出实效,该县在“整村推进”贫困村项目实施过程中,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到各乡(镇)进行督查;项目实施结束后,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交叉检查验收,经过初验合格,并经区、市两级验收合格达标的,县政府给予包村单位各奖励500元,行政村奖1000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支付;把各单位挂点帮扶“整村推进”贫困村工作列入2006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

  据了解,马山县“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38个首批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4年的1520元提高到2006年的1948元,人均增长235元,增长率13.7%,高于全县平均水平;投资建设的四级路、屯级路解决了5.8万人的交通难问题;投资建设的人饮工程解决了1.15万人的饮水难问题;投资进行农村电网改造,目前首批贫困村农户用电率已达99%,并且全部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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