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5月22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黎攀  梁泽义 杨锡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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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寿村占地100多平方米的两层综合办公楼房,已完成主体工程;珍珠村建筑面积110多平方米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已举行落成挂牌仪式……5月中旬,记者在桂平市感受着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热潮。

  截至5月15日,该市119个项目村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已举行落成挂牌仪式、进入装修阶段、完成主体工程的项目村30多个,进行砌砖墙、准备倒制楼面的项目村70多个,其余部分项目正在加紧推进建设之中。

  该市以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出台《桂平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问责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乡镇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村支书为具体责任人,层层落实问责制、责任追究制。并从市直、乡镇直单位抽调骨干力量250多人,深入到相关村蹲点,协调解决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中的实际问题。该市组织、发改、国土、建设、财政、民政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积极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大开绿灯”。同时,该市通过上级支持、财政拨款、部门帮扶、对口支援、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共投入550多万元进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中,该市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该市四家班子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督查组人员深入各乡镇、项目村检查督促,进行现场办公、分类指导。各乡镇、项目建设村,分别成立质量监督小组,聘请村建站技术人员和各村党代表、人大代表担任工程质量监督员,对项目建筑材料、基坑砌石、基础钢筋、砌砖质量、楼面钢筋、混凝土倒制、室内外装修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工程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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