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4月06日 来源:广西农业信息网 作者:李秀珍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进入新世纪后,国家为解决“三农”问题,采取了减免农业税、种粮补贴和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等有效措施,加上我县大力发展西红柿、红提等特色农业和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步伐,已成为农民增收最直接、最重要的推动力,使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快速增长,2006年达到2814元,首次超过全区平均水平。

  从总量上看: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002年比全区低381元,到2006年比全区高43.5元;从速度上看:五年间全区的平均增速是8.31%,而我县是14.5%,比全区高6.19个百分点;从所占比重看:由2002年的81.07%到2006年上升到101.57%,高出全区1.57个百分点。这说明我县农民收入不但增量多,而且速度快,更说明我县“三农”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与桂林市平均水平比还有相当差距,2006年比全市3391元,低577元。为此,必须一是继续从政策上加大对农民增收的支持力度。二是继续坚持第一产业收入持续增长。三是继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力度,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水平。四是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中非农业收入的比重。五是加快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六是切实抓好扶贫开发工作,解决纯收入人群增收问题。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