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3月28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记者:木偶 通讯员:李小林 秦伟明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桑蚕产业作为永福县的支柱型产业之一,它的兴旺与否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利益。针对目前存在的桑蚕鲜茧收购秩序比较混乱,无证收购、抢购、不按质论价及压级压价等坑农现象,永福县早计划、早布置、早安排,组织工商、农业等部门加大整治力度维护蚕农的切身利益,激发蚕农种桑养蚕的积极性,促进蚕农增产增收,出台了蚕业市场整治措施,把好四个“关”“节”,净化桑蚕市场。

  严把蚕种、桑苗种进货渠道以及经营管理两道“关”。其中,蚕种、桑苗种进货渠道是关键,它直接关系到蚕种、桑苗种质量的好坏以及蚕农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因此永福县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蚕种、桑苗种的摊点、门店,以确保把最优良的蚕种、桑苗种提供给蚕农。

  加强蚕药的进货渠道及经营管理环节。该县对于经营蚕药的经营点加强监督管理,杜绝从不正规的渠道购进蚕药,对无经营许可证而经营蚕药的坚决加以取缔,对销售假冒伪劣蚕药的取消经营资格。

  做好鲜茧收购单位监管环节。该县对收购单位的准入管理也实行了严格的规定:鲜茧收购单位必须与蚕农签订1年以上的蚕茧产销合同,同时为蚕农做好产前、产中以及产后服务,确保蚕茧的稳产、高产,促进蚕农增产增收;实行严格的定点收购制度,不准乱设点、乱抢购,收购商必须严格实行按质论价,不得随意压级压价以及向蚕农打白条。

  随着这一系列护农措施的出台,永福蚕农的种桑养蚕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目前该县的桑树种植面积已由1.2万亩扩大至2.1万亩。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