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3月02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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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年已展千重锦,猪岁再登百步楼。过去的2006年,是我区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的一年,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硕果累累的一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方努力,全区农业大灾之年实现了钱粮双增收,各地涌现了一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典型。岁末年初,我们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评出了2006年度“特色农业10大示范村”、“特色农业10大强镇”和“特色农业10大强县(市、区)”。今天推出的专栏,集中宣传“特色农业10大强县”,目的是通过宣传典型,带动全面,争取在新的一年里我区现代农业发展取得更好成绩,实现更大突破,创造更新辉煌。

  近年来,岑溪市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农民的综合素质和就业技能得到了提高,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据统计,2004至2006年全市累计完成农民工培训64893人,转移就业62810人,全市通过培训转移就业的劳务输出收入达7.5亿元。2006年,被自治区评为“广西特色劳务经济强县”。

  随着岑溪市石材加工、毛纺织造、打火机制造、电子加工、餐饮旅游等各类轻工业和服务业正迅速崛起,以抓就地培训就地转移为主,重点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毛纺织造、电子电器、家政报务、餐饮旅游服务、计算机应用、机械制造等转移就业前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结业后主要就地转移到市内企业就业。

  在订单培训上,各培训基地加强与市内用工企业和广东等地劳动力市场的联系和合作,与市内的毛织厂、电子厂、宾馆酒店及广东等地的电子企业签订了大量的用工协议。在校企联合办学中,通过加强与市内用工企业的合作,联合开展农民工培训,解决了学校培训设施的不足,强化了现场实习指导,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做到培训一批,转移一批。如岑溪市农广校今年与市彤林饰品厂、兴达毛织厂、阿里香大酒店等联合举办饰品加工、毛织、酒店服务培训班,共培训了阳光工程学员712人,转移就业702人。

  该市还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第一节课制度、建立台账制度、月报制度、检查验收制度,规范项目的实施管理; 对阳光工程财政补助资金,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补贴给农民,严格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农民直接受益。

  (由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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