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2月17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黄显军 黄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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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池市金城江区国税局不折不扣地及时贯彻落实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牢固树立“税收来源于经济、税收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的观念,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作为落实执法为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狠抓落实,千方百计地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据统计,该局2005年、2006年累计为243户企业办理增值税免征和即征即退8329万元,其中农业生产资料和饲料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5325万元;资源综合利用及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免征2470万元;其他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534万元;同时,给予西部大开发和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2260万元,免征农村信用社企业所得税139万元,还为下岗再就业企业免征所得税176万元,其他企业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2741万元,为企业办理税前扣除6024万元。期间为出口企业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1.06亿元,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享受优惠政策企业以及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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