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2月07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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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了我的命。要是在以前,家里拿不出这么多钱就医,其后果不堪设想。”因做心脏瓣膜病手术获得最高补偿医药费1万元的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岔山村邓万春,用一句话道出了广大瑶乡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感激之情。

  富川瑶族自治县是贺州市第一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县(区)。试点工作目的是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具体措施包括,以户为单位,中央财政补助20元,自治区和市、县财政共补助20元,每个参合农民每年只交10元就能享受到乡镇卫生院看病免挂号费,住院报销60%药费,住院顺产分娩每人补助100元,大病一次性最高补偿医药费10000元的待遇。

  为了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惠及广大农民的政策能有更多农民参加,富川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家有张明白纸,户户有个明白人。通过有效的宣传,大大提高了农民参合的热情。2006年该县的高宅、石林、大湾等一些集体经济相对雄厚的村委、自然村还利用集体资金帮助农户集体参合。

  富川参加新农合的农民人数逐年上升。预计到今年2月,参加新农合农民数将达20万人次以上,参合率达80%以上。

  2005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来,该县支出新农合补偿基金845.97万元,其中住院补偿15075人次,补偿医药费585.48万元,人均补偿388.4元,得到大病补偿的农民有123人,其中有4人得到1万元以上的大病补偿。

  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后也促进了乡(镇)卫生院的发展。两年来,该县规范了乡镇卫生院管理,改善了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条件。卫生资源得到合理分配,医务人员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有很大的好转。农民就医环境得到了改善,农民群众更加信任卫生院,也提高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积极性。据统计,2005年,该县乡镇卫生院业务同比增长36.6%以上,全县医疗业务收入增加17.4%,达到3199.82万元。

  通过开展新农合,目前富川较好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农民都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对农民健康的关心,从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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