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0日 来源:南宁日报 作者:关棋 杨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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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6年10月起,宾阳县首批6000人作为农村特困对象已能像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到低保待遇。从此,该县农村特困群众有了一道生活保障“安全网”。

  根据《南宁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宾阳县首次将持有南宁市农业常住户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50元的农村居民,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无家庭收入的农村居民,给予650元的全额救助;对有一定收入但是家庭年人均收入达不到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按照650元的标准给予差额补助。

  目前,上级首批补助款27万元即将到位,审批拨付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安排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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