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9月28日 来源:桂中日报 作者:韦庆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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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水毁民房的重建工作,象州县采取多项措施鼓励灾民加快重建进度,争取尽快入住新房,并对国庆节和中秋节前完工拆模入住80平方米以上新建砖混结构房屋分别给予奖励1000元和500元。
    受第四号强热带风暴“碧利斯”影响,我县部分乡镇遭遇洪灾,面对严重的灾情,我县采取强有力重建措施,确保全倒户全部住进新房:一是大力宣传政府的帮扶政策。对五保户、特困户和其他全倒户,政府给每户救助6000元、5000元或等价值的建筑材料,提高全倒户恢复重建的主动性和信心。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县、乡、村都派出工作队员,深入全倒户家中负责督促他们动工建房,同时做好联系购买红砖、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的服务工作。对没有劳动力的特困户组织人力包建。三是发动社会各界捐款(物)援助灾区重建。四是采取奖励措施。
    当前在重建政策的指导下,我县水毁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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