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6月03日 来源:来宾党建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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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上午,金秀瑶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对长滩河流域旅游资源保护的决定》和《关于保护和发展建筑民族特色的决定》的情况报告,对今年以来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两个《决定》,使全县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呈现了新的气象给予充分的肯定。 

    据悉,为深入贯彻县委“旅游强县”工作思路,保护风景区的旅游资源,保护和发展建筑民族特色,推动全县旅游业乃至县域经济的发展,该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于去年11月30日的第24次常委会议上通过了上述两个《决定》,并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两个《决定》实施以来,该县人民政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按照《决定》要求,抓好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长滩河流域旅游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金秀旅游“三圣”之一“圣水”的重要标志――长滩河流域的捕猎、乱采滥挖等破坏环境的行为得到禁止,确保了河流的正常流量,风景的秀丽宜人。同时,该地域内的农民群众得到了相应的补偿和政策扶持,领取了公益林补偿基金合50多万元,扶贫项目调给的茶叶苗合93万株,并争取到国债项目资金16.8万元投入两个灾民新村建设,争取到广西来宾法资发电有限公司15万元扶持资金架设高压电线一处,使用生态公益林补助林区道路建设经费修建林区公路一条。此外,计划投入资金100万元的2000亩茶叶低产林改造项目已向上申报,林农粮补助工作也正在进行之中。 

    保护和发展建筑民族特色工作也开展正常,列为重点保护的金秀、白沙等10余个自然屯在发展中保持了独特、浓郁的民族建筑风格。同时,在巩固和发展了孟村、古占、龙腾三个民俗风情旅游点的基础上,该县还依托金秀镇六段屯独具特色的吊脚楼瑶族建筑和民俗风情资源优势,建设了一个集旅游、休闲、度假、娱乐为一体的“弄傣弄山庄”,探索出了一条在开发中保护和在保护中开发民族特色建筑的新路子,在保护和开发中不断推动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最近,该县县委、县人民政府还初步决定把列为县、乡(镇)两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点,建设成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民俗浓郁、特色鲜明、一村一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当前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抓好发展建筑民族特色工作。(卢冰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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