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12日 来源:南宁日报 作者:攀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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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来,上林县由农业、经贸、技术监督局等多个部门组成蚕茧清理整顿工作组,对全县蚕茧收购市场进行清理整顿,确保蚕茧质量,维护蚕茧市场秩序,打造蚕茧品牌,促进蚕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把桑蚕打造成继蔗糖业后农民增收的又一大支柱产业,上林县出台了桑蚕生产经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县内各蚕茧收购站经营收购蚕茧,必须严格执行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制度——只有申请获得“鲜茧收购资格证书”才能从事蚕茧经营收购;鲜茧收购经营者必须在“鲜茧收购资格证书”规定的区域内定点收购鲜茧,不得在县域外设点收购鲜茧;茧收购经营者不得打白条,必须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照章纳税;必须执行蚕茧收烘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技术规范,保证收购蚕茧的质量;经营者不得收购毛脚茧、过潮茧等有质量问题的蚕茧等。(攀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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