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6月04日 来源:新华广西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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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西频道6月4日电(记者刘水玉)广西灵川县从去年开始大力进行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体,以农村小型水利项目为载体,组织、引导千万农民投入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建设。去冬今春就成立了16个农民用水者协会,完成劳动工日105万个,渠道清淤265公里,渠道防渗118公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5.5万亩,一渠灌溉水解了千家愁。

            --政府投入1元 群众投入4元

    灵川县水利电力局局长曾光强说,灵川县水利设施多为上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按“民办公助”的原则修建的,在几十年的运行当中,由于管理不善,年久失修,普遍存在水费征收困难,缺乏维修资金,抢水时蜂拥而至,不用水时无人问津,老化渗透严重,灌溉利用系数一般在0.5以下,水资源浪费严重。

    35万人口、近34万亩耕地的灵川县已建有小型水库31座,山塘201座,总库容达64157立方米,引水工程970多处,引水流量达9.65立方米每秒。据初步规划估算,灵川县计划3年内完成261公里的渠道硬化,就需要投入资金6600多万元,光靠财政很难完成。因此,必须发动群众自力更生为主,政府以奖代补为辅,以财政资金为引导,调动群众积极自筹。

    灵川县县长孔德有说:“冬修水利建设就是要达到政府投入1元,调动群众投入4元的抛砖引玉效果。”从去年开始,灵川县大胆破解农村小水利建设管理的制度性和机制性难题,以增强水利工程经营管理活力为重点,大力推进组建农村用水合作组织,如农民用水者协会等,通过由受益农户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投入、建设管理和经营进行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使用水户真正成为农村水利工程的投资者、建设者、所有者、经营者。此外,也因地制宜采取租赁、承包、拍卖、股份合作制度等形式进行农村水利管理体制的改革。通过深化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行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相适应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充分发挥现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发展步伐,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全县小型水利建设项目与以奖代补资金安排坚持“一事一议”制度,不搞强制,坚持群众自愿原则。谁动作快,自筹资金到位及时,完成得好,就先支持谁,奖励谁,积极性不高,自筹资金不到位,迟迟不动工的,取消项目资金补助资格。余出的资金,经县水利指挥部研究调整到积极性高,符合以奖代补条件的工程上去。思路和方法一变,灵川县水利建设立刻出现了新局面。

    曾光强说,通过这种方式促使各乡镇、村委、自然村都来抢工程、抢任务、抢资金,你追我赶,全县掀起了水利会战的热潮。去冬今春全县水利建设投入了1277多万元,其中,中央、自治区投资150多万元,地方配套564万多元,群众自筹到位和完成投资559万多元。灵川县的领导认为,群众的投入不仅比历年都有很大的提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空前地提高了。

            --自行维修 自行管理 自行使用

    “眼下正是春耕春种时节,村农民用水者协会这下可立了大功!”灵川县三街镇狮象村农民赵玉珠看着一渠清水正哗哗地流向自己的水田,兴奋地说:“用水者协会改变了我们耕种用水的难题,过去水资源由于缺乏科学、统一安排,浪费严重,而且农民为用水问题发生争执打架的事也经常出现。现在耕种用水由协会统一合理管理、安排,水资源损失少了,农民也省心省力了。”

    成立于今年2月的狮象村农民用水者协会发动全村群众修建了近9公里的水渠,保证了全村1784亩水田的耕种用水。“现在我们村375户人家都参加了这个协会,”狮象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文普明说,“协会制订了用水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宗旨是组织广大用水户改善灌溉条件,节约用水,科学用水,提高水的利用率,改善灌溉条件,减轻农民负担,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创造条件。”

    记者在狮象村看到了该村农民用水者协会章程,《章程》分为总则、会员、组织制度、经费、附则等内容共十五条。其中在主要职责中写有:组织会员开展科学用水,用水经验交流,解决会员在管水、用水和工程维修等方面存在的疑难问题;不定期组织会员开展技术培训和学习,聘请县内专家、技术员讲授工程管理、维修,科学管水、用水经验,不断提高会员的技术水平;帮助处理会员在用水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维护会员的各种合法权益;积极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反映协会情况,争取上级支持;每年开展一次表彰大会,对在节约用水、工程管理等方面做出贡献的会员进行表彰,给予鼓励。狮象村还制订了农民用水协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了协会经费开支。

    曾光强说,这次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以确保工程安全、实现工程良性运行、提高农业用水利用率、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为目标,逐步建立起新的责权分明、全民参与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性,通过政府的引导与扶持,兴建一批民建、民有、民管、民营的农村少型水利工程,促使其走上市场机制的轨道。

    灵川县确定了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确保国有、集体资产在改制中不流失;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实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农村小型水利以确保其正常运行与维护为收取费用的标准,对非国有农村小型水利,以微利作为收费用标准;绝对维护水利工程原有的功能;坚持依法治水的原则,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利用。实践证明,通过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由受益的农户通过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进行经营管理,使用水户真正成为农村水利工程的主人,是农村小型水利行之有效的改革办法。

    曾光强说,通过改革,灵川县完全可以在3至5年内全面完成现有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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