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5日 来源:恭城司法局 作者:周品秋 潘水琼 李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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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恭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认真抓好各单位干部职工学法、普法考试工作,并把普法考试列为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依据之一,以绩效考核促进各单位学法、用法、守法工作。

  2021年,恭城瑶族自治县应参加普法考试人员7308人,为实现干部职工100%人员参加普法考试,恭城司法局年初就落实专人认真抓好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并把各单位学法考试列为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在绩效考核中,明确规定把学习考试结果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并作为年度工作考核、提拔任用以及评优表彰等参考依据之一。

  对于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学习考试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事业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企业中行使管理职能的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学习考试不合格不能评优评先。

  由于各单位高度重视学法、普法工作,全县普法考试工作目前已扎实推进,到目前为止,已参加学法普法考考试人员达6925人,且所有考试人员已全部合格,由于工作繁忙的其余考生,正陆续认真在完成普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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