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22日 来源:扶绥县地税局 作者:李星良 覃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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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2015年以来,针对建安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由原来在机构所在地申报到在项目经营地缴纳的转变,扶绥县地税局抓常抓细,重视税源跟踪管理,点滴归仓,2015年10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共征收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72297元,2017年1月1日—6月20日共征收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228430元,征收管理工作成效明显。该局一是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外埠纳税人自行报验和下工地调查的机会向纳税人宣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52号)有关内容并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使纳税人主动配合工作。二是做好事项告知工作。逐个工程项目下发《税务事项告知书》,告知施工单位要依法履行对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义务。三是做好服务工作。主动辅导纳税人在金三系统上网上办税的相关操作,对首次在网上进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人采取上门辅导纳税人,帮助纳税人掌握网上申报规程。(李星良 覃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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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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