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1日 来源:河池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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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响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去库存”的号召,落实全国五大重点经济任务,去年,大化瑶族自治县国税局以“减免退税去库存”为抓手,“从严、从简、从快”扎实开展减免退税工作,全年办理减免退税21504万元,惠及纳税人3700余户,库存未减免退税彻底清零。

  落实好水电企业的“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企业扩大再生产,提升经济的贡献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该局严格按照《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要求,每月快速为符合条件并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税负超过8%部分税款”的岩滩、大化两大电厂企业办理税款退库。去年年初以来,该局秉着“不延迟、不留存”的工作原则,在此项目上退税12220万元,巨额的税款在水电站的二期扩容建设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全年发电总量增加了18.5亿度,上缴的税额同比增长40%。

  严把所得税一系列优惠政策关,逐户点清,优惠到户,精准到目,切实为企业减负。去年,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农林牧业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146户,共计236.71万元;减免中小微型企业所得税18户,共计10.36万元;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3户,共计7882.76万元。在所得利润上为企业减负,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

  (唐以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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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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