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国税局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理念,采取得力措施,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推地方经济发展。1至8月,共核准56户企业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732万元,为两户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退税587万元,为一户民政福利企业退税20万元,为25户企业减免所得税449万元,为一户出口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98万元,为备案类企业直接免征增值税61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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