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1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黄进瑜 凌 蔚 梁少民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广西国税召开全系统“营改增”工作动员布置会。谢 宁/摄  

广西国税办税营业厅专门设立“营改增”办税区域。 苏国新/摄  

广西国税开展“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培训。  苏国新/摄 

  ■编者按

  今年8月1日,广西将和全国同步推行“营改增”试点工作,界时,交通运输业及有形资产租赁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咨询鉴证服务和广播影视作品制作、播映、发行等行业(即1+7)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

  “营改增”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技术要求高,现在距试点推行仅剩半个月时间,各项工作准备如何让我们走进广西国税,对其备战营改增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解。

  已完成1.8万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身份确认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由原来地税部门管辖改为由国税部门管辖,需纳税人身份的重新确认。截至6月30日,广西国税已确认接收1.8万户营改增纳税人,按行业划分,其中交通运输业0.5万户,现代服务业1.3万户;按纳税人类型划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0.2万户,小规模纳税人1.6万户。

  自治区国税局欧发明副局长表示,此次“营改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广西国税系统正在举全系统之力,确保营改增工作任务完成,使所有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8月1日实现平稳无缝对接。

  据悉,此次“营改增”试点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和信息技术、研发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作品制作播映和发行等7个现代服务业。实施“营改增”的目的在于消除营业税在各产业间的重复征收,降低整体税负,促进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随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其“结构性减税”惠民效应也将得以放大。尤其是占“营改增”试点企业90%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其中三分之二的服务业纳税人由原来的5%营业税税率降为3%的增值税征收率,税负下降幅度超过40%,有利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营改增”培训工作如火如荼

  为帮助“营改增”纳税人尽快熟悉“营改增”政策,掌握纳税操作流程,广西国税设计“一袋通”宣传产品,免费向纳税人发放“营改增”政策解读、实务操作、办税指南等资料包括“营改增”政策指南20000份、操作指南20000份、办税指引20000份等,让纳税人“一袋在手,政策全有”;统一制作“营改增”培训教材、课件、视频光盘1800份等,方便纳税人随时补上培训“一节课”。全区通过区、市、县三级纳税人学校为纳税人举办“营改增”专题辅导培训,分类开展政策业务和操作实务培训解读,解答“营改增”纳税人可能遇到的各类疑难问题。

  多渠道开展“营改增”服务

  为确保“营改增”纳税人能快速、顺利办理各项涉税事宜,广西国税为“营改增”纳税人开辟绿色通道,在办税服务厅增设了“营改增”专用服务窗口,纳税人的登记证件换发、税控器具发行、发票购领、代开、报税、认证及“营改增”咨询辅导等业务都实行一窗完成。发放《“营改增”试点工作一次性告知书》,统筹各项工作安排,面向纳税人做到“一次告知、一次发表、一次调查、一次往返、综合办理”,避免纳税人多次跑、多头跑。6月28日,广西国税在主流媒体和网站上发布《致“营改增”纳税人的一封信》,将“营改增”各项服务措施进行了宣传。为保障专用服务窗口的正常运行,广西国税各级办税服务厅还组织了“营改增”办税服务团队,实行AB岗值班制度,为窗口运行提供实务操作、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援等方面的保障,有效地缓解新增纳税人对现有办税服务资源的压力。为了使纳税人更方便快捷地了解“营改增”政策,广西国税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设立“营改增”专席,专线为纳税人解答“营改增”业务咨询,仅6月份,12366人工咨询业务话务量为6058个。此外,广西国税网站还开设营改增专栏,提供最新的“营改增”咨讯、政策,自治区国税局局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直接和网友进行在线访谈,面对面解决“营改增”热点和难点问题,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营改增”相关内容。

  “营改增”试点企业已可领用新版发票

  从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人应当使用国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广西国税已印制营改增所需的新版普通发票,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即日起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费领取普通发票,考虑到部分试点纳税人原领用的普通发票存量较大,为了减少纳税人的浪费,国税部门对原地税部门监制的少部分发票实行一定的过渡期。7月22日起,“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也可从国税部门免费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支持保障到位

  目前,广西国税营改增保障工作按原定计划时间表有条不紊进行,技术保障方面,自治区国税局已升级、完善现行征管软件,增加硬件设备,7月17日至22日,广西国税部门将对“营改增”软硬件环境进行功能和性能测试,为“营改增”试点的正式推行保驾护航;在人力方面,广西国税已对营改增业务进行了全员培训,并集中全系统的精税务人员兵强将承担“营改增”各项工作,将人力资源向改革工作倾斜,为全力备战“营改增”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调研摸底减轻纳税人顾虑

  广西国税各级税务机关积极开展入户走访和入企调研活动,组织税务干部深入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认真听取“营改增”纳税人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后的税负变动、政策层面和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以及对“营改增”的建议和意见,通过政策解读、工作进展通报、现场答疑等面对面地交流,给纳税人讲解、辅导相关知识,增进税企双方的沟通,减轻纳税人顾虑,帮助纳税人顺利平稳过渡。从北京、上海等先期试点地区来看,改革初期部分交通运输业税负略有上升,这些企业税负增加,主要与试点面小、地区少造成抵扣不足以及试点企业对增值税管理认识不足、固定资产购进时间等因素有关,随着试点在全国推开,可抵扣范围扩大以及资产进入更新期,这些企业的增负程度逐步下降。

  温馨提示

  “营改增”:这些事不可不知

  营改增试行在即,试点纳税人应办理哪些涉税事项

  广西国税纳税服务处相关负责人提醒,2013年7月底前,“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需根据经营的具体情况,提前办理如下事项:税务登记,税种核定,发票种类、数量确认及领用手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缴税银行签约,税收优惠资格备案或认定,出口退(免)税认定等;纳税人对照以上内容,如有未办理的事项,请尽快前往国税办税服务厅,目前广西国税已实行全市通办,纳税人可在所在市的任意一个国税办税服务厅办理以上业务。

  原使用地税机关网络发票系统的试点纳税人,自2013年8月1日起使用广西国税机关推行的网络发票系统开具发票。

  试点纳税人应提前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申请注册开通网络发票系统、安装调试软件和领取发票等事项;使用自有开票软件的试点纳税人,也应在试点实施前及时完成开票软件调整和修改,以免影响发票的正常开具。纳税人如有疑问,可通过登录广西国税网站(www.gxgs.gov.cn)、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前往国税办税服务厅咨询办理。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凝望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