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15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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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太原6月9日电 9日,2017中国(山西)县域旅游经济发展峰会暨山西旅游领军品牌颁奖盛典活动正式启幕。

  本次活动以“发展三晋旅游产业,壮大县域旅游经济”为主题,旨在交流旅游发展新经验,探寻旅游富民新路径,打造旅游发展新动能,促进县域旅游经济新发展,推动实现山西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加快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建设文化旅游强省”的目标。活动将持续至八月。

   县域旅游是全省旅游经济的基础。县域强,则山西强。活动期间,主办方将召开“发展三晋旅游产业,壮大县域旅游经济”研讨会,探讨文化旅游融合和大众旅游时代下增强县域旅游经济的新思路、新模式和新动能;举办旅游领军品牌颁奖盛典等,为“建设富有特色和魅力的文化旅游强省”的新长征迈出坚实的一步。

   据悉,本届峰会主要设置了12个奖项(具体评选条件附后),分别为:山西旅游经济十强县(市)、山西最具文化旅游魅力十佳旅游县(市)、山西十大最具影响力旅游景区、山西十大最具发展活力旅游景区、山西十大最具休闲魅力旅游度假区、山西十大最具文化与原生态魅力旅游景区、山西旅游富民十大先进乡镇、山西旅游十大领军人物、山西旅游十大创新人物、山西旅游十大营销杰出人物、山西旅游“兴景富民”十大先锋人物和引客入晋十大先进旅行社。

   活动分为五个阶段,即:活动启动阶段(6月9日)、奖项申报阶段(6月9日—7月8日)、初选与公众投票阶段(7月9日—8月8日)、专家评审与确定获奖名单阶段(8月9日——8月18日)、召开峰会阶段(8月底)。

   据了解,本次活动由新华网山西与山西省文化旅游促进会主办。

   评选奖项及条件

   奖项及奖品设置:本届山西旅游领军品牌颁奖盛典活动主要设置以下12个奖项。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奖牌;获奖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一)山西旅游经济十强县(市)

   评价条件:县域内旅游资源禀赋突出;全域旅游发展凸显;2016年全县旅游综合收入位居全省前列;居民因发展旅游获得的收入较高。

   (二)山西最具文化旅游魅力十佳旅游县(市)

   评价条件:县域内旅游资源禀赋突出;全域旅游发展凸显;2016年全县旅游综合收入位居全省前列;居民因发展旅游获得的收入较高。

   (三)山西十大最具影响力旅游景区

   评选条件:国家4A级以上景区;景区内酒店、交通、厕所等配套服务设施齐全,且标准较高;长年推出富有创意和文化魅力的文化活动和节庆活动,游客可以享受到良好的旅游体验;景区服务水平优良,游客满意率较高;景区辐射力较强,能够带动周边景区和相关产业发展,直接和间接带动相关产业从业人员不断提高经济收入;年游客接待量、门票收入和旅游综合收入均位居全省前列。

   (四)山西十大最具发展活力旅游景区

   评选条件:景区具有独特的文化旅游魅力,对游客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景区内酒店、交通、厕所等配套服务设施齐全,且标准较高;善于挖掘景区文化旅游资源,创造性地开展各类富有创意的文化活动,成效明显;景区服务水平优良,游客满意度较高;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快速的提升力,年接待量、门票收入和综合收入均较高。

   (五)山西十大最具休闲魅力旅游度假区

   评选条件:被省旅游主管部门认定为省级休闲旅游度假区的景区;休闲旅游项目特色鲜明,旅游市场吸引力强;景区服务水平优良,积极解决游客投诉问题,游客满意度较高;年接待游客量等主要经营指标在相关行业内位居前列。

   (六)山西十大最具文化与原生态魅力旅游景区

   评选条件:景区开发适度,具有较强的文化和原生态魅力,对游客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景区内酒店、交通、厕所等服务设施齐全,设计新颖,与景区较好地融为一体;长年开展富有创意的文化活动,成效明显;景区服务水平优良,游客满意度较高;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快速的提升力,年接待量和综合收入均较高。

   (七)山西旅游富民十大先进乡镇

   评选条件:注重发挥本地文化旅游资源优势,长年开展富有特色的文化旅游活动;持续推动旅游扶贫、旅游富民工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迅猛,农家乐形成规模,老百姓通过旅游获得较多收入;乡镇旅游经济收入位居全省前列。

   (八)山西旅游十大领军人物

   评选条件:4A级以上景区主要负责人,管理本景区满一年以上;长年开展富有创意的文化活动和市场营销活动,效果较好;景区服务优良,无较大的投诉问题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游客满意率较高;景区年接待量、门票收入和综合收入均位居全省前列。

   (九)山西旅游十大创新人物

   评选条件:担任景区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善于挖掘景区文化旅游资源,创造性地开展富有创意和文化魅力的旅游活动,成效明显;景区服务优良,无较大的投诉问题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游客满意率较高;景区年接待量、门票收入和综合收入较高。

   (十)山西旅游十大营销杰出人物

   评选条件:在山西省各旅游部门、旅游企业和旅游景区从事推广、策划、营销工作一年以上的主要负责人;营销理念先进,营销活动富有创意,旅游产品设计新颖,体验性、互动性强;所在地方或单位旅游综合收入位居全省前列。

   (十一)山西旅游“兴景富民”十大先锋人物

   评选条件:金融企业和旅游投资企业主要负责人;支持或投资建设的景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年接待量、门票收入较高;景区带动能力较强,综合收入较高,老百姓通过景区获得收入较多。

   (十二)引客入晋十大先进旅行社

   评选条件:积极拓展山西旅游市场,创新、开发了多条精品旅游线路,注重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全年引客入晋人数位居全省前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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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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