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月25日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张 婷 郎卫国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近年来国家对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力度加大,项目多,资金投入大。为了加强资金和项目质量管理,我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和项目质量要求,规范操作,确保资金使用合法,项目质量合格。就农业综合开发县级报账制、资金管理、报账程序、报账凭证、审核自筹资金等有关政策与要求,全省供销社系统进行了培训和实例讲解。

  资金管理是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管好用好项目资金是确保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整体效益的前提和关键。为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资金管理,省供销社要求各市县供销社围绕综合改革的总要求,结合当地主导产业,科学制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将项目建设与服务农民、基层社改造等紧密结合。积极发展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及产销对接项目,进一步提高供销社为农服务水平和示范带动作用。根据问题导向,进一步落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两个主体责任。一是项目实施单位和县供销社的主体责任,要对项目的真实性、科学性选项及具体实施负责。二是市社、省社的监管责任,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努力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做到事前把关、事中监督、事后服务。 (张 婷 郎卫国)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spring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