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1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杨 青 陈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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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我们村共自筹了3.8万元,社会集资4万元”、“我们村这个月的开支报账是500元”……近日,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米家村的公布栏前挤满了来看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的村民,大家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围观”。

  该村自实行“村财镇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以来,村里的每一项支出都会在村务公开栏上一清二楚地公布,小到村里买一盒笔、一个热水壶都记载得清清楚楚,并且全部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审核签字,村民只要看公开栏就可对村级财务收支了如指掌。

  这是钦北区财政局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一个缩影。据悉,为了推进村级财务阳光管理,钦北区财政部门采取统一账户管理、统一审核程序、统一制定制度、统一公开账务、统一档案管理等“五个统一”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如今,钦北区已全部实行“村财镇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村财务管理工作完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了村级财务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了农民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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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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