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06日 来源:凤凰网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山东县域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份额较大。2002年,山东有91个县市,占全省139个县市区的65.47%;江苏为54个县市,占全省106个县市区的50.94%;浙江有58个县市,占全省88个县市区的65.91%;广东有73个县市,占全省123个县市区的59.35%。山东县域经济单位数多,占全省县市区单位的比重略低于浙江,高于江苏、广东。从县域人口所占比重看,2002年末,山东县域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72.7%,而江苏为68.6%,浙江为67.64%,广东为70.02%。

  山东县域经济在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部分县域经济已转化为城市经济,对促进全省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自1980~2002年底,全省共调减县44个,增设地级市4个,市辖区33个,县级市增加了24个,全省的城市化水平达到40.3%。

  同时,山东县域经济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越是欠发达地区其支撑程度就越大。按区域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县域经济会逐步提升为城市经济,随着这种提升,县域经济在整个区域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会下降,但对欠发达地区而言,县域经济占有较高的比重。如,济南市县域GDP所占比重仅为27.9%、县域地方财政收入所占比重为18.2%,青岛市县域GDP所占比重为47.9%、县域地方财政收入所占比重为22.4%;而西部地区的德州市县域GDP占78.7%、滨州市占77.5%、聊城市占75.1%、菏泽市占7913%,这4个市的县域地方财政收入所占比重分别为73.6%、71.8%、58.6%、68.5%。

  以上数据来源于2012年山东县域经济数据,仅供参考。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Eva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