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02日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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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优化生产力布局,构建转型跨越发展的战略基础

  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更加注重优化生产力布局,在调整优化投资结构的基础上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

  (5)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不同功能定位和要求,进一步优化空间开发结构,提高国土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区域分工合理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际良性互动。对人口密集、开发强度偏高、资源环境负荷过重的大运骨干通道沿线等地区,要优化开发,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从严控制一般性传统产业项目,不再布局煤炭、焦炭、冶金、化工、水泥等项目,对现有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项目要逐步关停淘汰或搬迁改造。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人口集聚度较高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要重点开发,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特别是在煤、水和土地资源富集区,大力发展现代煤化工等资源深加工产业。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鼓励发展以林果业为主导的特色农业、林业。对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重要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要禁止开发。按照国家生产力布局要求,建设晋北动力煤基地、晋中炼焦煤基地、晋东无烟煤基地及相应的电力基地,推动能源资源集中开发、集约生产和生态环境集中治理修复。加快建立完善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政策法规体系、利益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引导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编制规划、布局项目、谋划发展。

  (6)优化投资结构、加大投资力度。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遏制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在此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充分发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

  在确保在建续建重点项目顺利完成并发挥效益的基础上,统筹基础设施投资与产业开发投资,继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以新兴产业发展为主导的产业投资规模;统筹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引导投资进一步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倾斜,向革命老区和贫困落后地区倾斜;统筹国有投资与民间投资,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民间投资规模。促进投资消费良性互动,把扩大投资和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培育更多最终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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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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