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7月01日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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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全省系统迅速落实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问题,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要充分认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性。推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是省委省政府落实中央总体改革部署的重大决策,是对我省现行财政体制的重大改革,是对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也是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地税机关必须深刻领会改革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部署,把“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涉及地方税收的各项具体工作组织好、安排好、落实好。二是要充分认识抓好当前“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实施工作的紧迫性。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定,从5月1日起正式按新的财政管理体制运行,全省地税系统的相关配套工作时间非常紧迫、任务非常艰巨:大集中系统管理的综合软件刚刚按新的业务需求完成初步修改,业务培训、系统测试尚未完成;因分配关系变化需要进行的数据调整,涉及全省近90万纳税户;因分配关系的特殊规定而进行的个性化调整达10万户以上;新的综合征管软件系统需要与财政、国库、银行完成有效对接;大集中管理系统在交割期间必须全部关闭,全省纳税服务工作需要妥善安排;1-4月份全省入库税收要按新的分配关系进行调整;全省地税系统与新的财政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收入管理制度需要尽快建立起来等等。三是要充分认识加强“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实施工作领导的必要性。这次改革是件大事,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改革;是件要事,是全省地税系统的全局性、中心性工作;是件急事,箭在弦上,时间很紧;也是件难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省局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各市州局、县市区局也要迅速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改革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协调配合,抓好贯彻落实。职责要明确。收入规划核算部门要牵头做好政策解释、技术需求、基数核定、级次划分、账务调整、报表编制、情况综合等具体工作;信息中心要根据业务需求扎实做好大集中系统软件的修改、测试、培训、运行、管理、维护等工作,确保对“省直管县”政策所需的技术支持;征管部门要密切配合,牵头做好纳税企业的数据调整,特别是个性化调整,负责组织如因大集中系统交割阶段纳税服务厅停办申报征收业务的税款征收和纳税服务问题,配合做好有关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不因政策实施而放松税收入库和纳税服务。步调要协调。收入规划核算、信息中心、征管和科技发展、办公室、财务管理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各尽其责,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各市州局、县市区局也要成立相关机构,明确职责和目标,全力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管理要到位。“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相关配套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各级领导小组要加强管理,协调内外,确保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有序推进;各相关部门必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不因工作不到位而影响改革进程。时间要抓紧。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从5月1日起国、地、财、库、银几家单位全面运行“省直管县”新的财政体制。这也是我们地税系统的时间底线。各级地税机关必须迅急行动起来,全力以赴,严格按照省局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人力到位、时间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实现大集中数据系统顺利交割,全系统如期按照新的财政体制全面运行。
  
  三、严肃政策纪律,确保体制运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政策性强、纪律性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各级地税机关务必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维护新的财税管理体制。一是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省局机关各单位、各市州局务必要按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的要求,扎实做好相关配套实施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决不因工作贻误而影响“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整体推进。二是要严格遵守收入纪律。各级地税机关要自觉维护新的财政收入分配制度,严禁改变税种、混级混库、弄虚作假、虚增基数、转引税款、买卖税款等严重违反收入纪律的行为;要真实、全面、准确进行数据调整,并认真核实较验;1-4月入库税款的级次调整必须按政策、按程序,经财政、地税、人民银行三家盖章确认;所有以前年度的欠税清缴从5月1日起一律按新级次关系报解入库。省局在下半年组织“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运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凡违反纪律者按相关纪律严肃处理。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改革措施全面到位,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四、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体制。新的财政管理体制既是对政府收入分配关系的重大调整,也是对税收收入管理方式的重要变革。全省地税收入管理必须按新体制的新要求,完善建立起新的管理体制。省局收入规划核算处要根据新体制、新形势、新要求,对收入规划、税款缴纳、收入纪律、收入考核、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税收会统等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建立起与“省直管县”配套和协调的管理机制,加强对收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信息中心要根据新的业务需求,不断完善大集中管理系统,满足新形势下收入组织工作的各项管理需求。各市州局要继续加强对县市的收入工作的领导,抓好收入工作的组织、指导、管理、考核和协调,不能因为“省直管县”改革而削弱管理职能,淡化管理责任。

(省地税局副局长钟世明在全省地税系统“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实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自《湖南地税》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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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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