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财政体制改革重要内容说明
一、中烟公司、华菱集团附属企业界定的问题
根据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原则,将两家公司以烟草、钢铁产销等作为主营业务,或与主营业务直接关联的附属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由中央和省按比例分享,其他附属企业下放市县,由中央、省、市州或县市共同分享。这次共下放附属企业30多家,接近全部附属企业的一半,最大限度地兼顾了市县利益,也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二、新办企业税收级次问题
对一些县市新办的招商引资项目,市级政府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要求参与分享税收。经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此类问题严格按省委3号文件执行,体制上不开口子,市级不得从县域企业分享收入。
三、坐落在县市的原市级企业税收级次的问题
按照省委3号文件确定的属地原则,这些企业今后的税收属县级收入,市级不能再分享增量。
四、库区县要求分享水电企业税收的问题
水电企业增值税地方部分原是省级收入,改革后下放企业所在地,按属地原则管理。由于部分水电企业所在地和库区淹没地不同,一些库区县认为自己为兴修水利做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改革后应参与水电企业税收分享。这种想法可以理解,但体制改革只能遵循统一规定,库区县不参与水电企业收入分享。
五、电力、烟草、石化等行业税收分配及经营性高速公路营业税分配问题
对于这两个问题,省国税局、地税局都有明确政策,如:对电力、烟草、石化、盐业等行业增值税按销售额在市县之间进行分配;对经营性高速公路营业税按公里里程在各地进行分配。
六、收入基数推算办法
以2009年1至10月份收入实际完成数加后两个月收入推算数确定,后两个月收入数按前10个月月均收入的1.24倍计算,1.24这个系数是全省的综合平均值。
七、核定收入基数时特殊问题的处理
对这个问题,将严格按基数推算办法处理,只有坚持统一规范的办法,才能确保基数核定公平、公正。
八、奖补政策
“奖”的具体办法正在研究,基本思路是通过采取与增收挂钩的奖励措施,促进形成各级政府共同培植财源、共同发展经济的合力,激励发达地区、优势地区加快发展。“补”的措施已经明确,将逐条兑现。今后,省里因体制调整多分享的收入增量,将主要用于对欠发达市县的转移支付补助;对市州上划“两税”返还收入,省里不再集中。而且,省财政还将适当调减财政困难县、国贫县、省贫县和民族县的老体制上解(指分税制改革前的老体制上解)。
九、规范政策性支出事项财政负担机制
省委3号文件规定,今后市一级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原则上不再承担对省直管县的新增配套任务。实行分级负担的新增支出,对省直管县,由省县两级配套;对非省直管县,由省市县三级配套。整体而言,在很多民生支出政策配套方面,省里要拿大头,切实减轻市县负担。
十、继续加大对湘西自治州支持力度
省委3号文件已经明确提出,体制改革后要继续对自治州给予重点支持和照顾。也就是说,除与新体制有冲突的政策外,其他优惠政策继续执行,而且倾斜照顾的力度还要不断地加大,如省将因体制改革集中的收入增量予以全额返还;在减免老体制上解方面,将予以优先考虑,等等。
十一、资金调度
从今年5月份开始,省财政直接对14个市州本级和79个省直管县进行资金调度,市与省直管县之间不再发生资金结算关系。为了平稳过渡,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暂时取消按老体制测算执行的资金预留比例,严格按收入级次入库;二是按照确保工资发放和重点民生支出的原则,综合考虑当地库款、支出进度等因素测算资金调度数,每月调度一次,对抗旱、防汛、救灾等突发性事件,实行紧急调度。下一步,按新体制确定市县基数后,将明确资金预留比例,确定正常的资金调度数额。市对所辖省直管县安排的资金,原则上通过省财政办理资金结算,但对企业、个人安排的少量资金,可以直接拨付,列市级支出。
十二、农场管理区业务管理
关于农场管理区业务管理问题,省里进行了专门研究,对财政体制、转移支付、资金调度、财政结算等事项作出规定。省对下分配转移支付时,凡涉及到农场管理区的,将其人口、面积等因素从相邻县市中拆分,并入市级统一计算分配。在向中央申报争取项目资金时,可将人口、面积等并入相邻县市。
十三、“农业城市区”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资金分配方式
省里在改革前就将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补助资金直接计算分配到了县市区,改革后将维持这些资金分配管理的方式不变,而且会继续加大扶持力度。
十四、财政收入口径
省里将对改革后财政总收入口径进行重新规定,除省里“吃点菜”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上划中央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全部作为市县上划中央收入,并将市县上划省级收入也纳入市县财政总收入计算范围,确保市县财政总收入规模不下降。
十五、市财政向人大汇报预决算时是否包括省直管县
有的市对此存在疑惑。如何向人大汇报财政预决算的问题,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这与“省直管县”改革的有关规定并没有矛盾,各级继续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同级人大报告预算收支情况。
汪玉凯:加快省直管县改革的五条建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5-20 10:52:15 来源:人民网
按照中央部署,调整行政管理的纵向层级管理,必须实行强县扩权战略,减少管理层次,实现管理重心的下移。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博导、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汪玉凯教授接受人民网理论频道记者采访时认为,要把省直管县放在未来我国城乡一体化大战略中来观察。在城乡一体化大战略下,加快省直管县改革步伐,减少行政层级,强县扩权,管理重心下移,为未来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提供体制保障。
汪玉凯表示,加快省直管县的改革,正是实施纵向层级管理所采取的重大步骤。
第一,适度微调省级行政区划,增加直辖市的数量。对一些大省、或者行政区划有明显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对省级行政区划作一些微调。但这样的微调,很难增加省级建制,只有增加直辖市,如把大连、青岛、厦门、宁波、深圳等设置为直辖市,才能增加省级单位的数量。按照我国的区域面积和人口,我们认为,未来我国的省和直辖市的建制,加起来至少应该不要少于40个。
第二,要进一步划清中央政府、省、县、市的职责权限。明确不同层级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并建立中央与地方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第三,要通过省管县改革,推动管理重心的下移。县是我们定位的重要城市化工业化载体,但现在县级政府的权力还远不够,大量权力集中在省、市,财权和行政能力不匹配。县级、市级政府承担了更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管理职能,但相匹配的财政能力是远不足的。通过省管县改革,要进一步把更多权力直接下放到县,推进管理重心下移,使得县上财权、事权相匹配。
第四,要在省级范围内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县财政并入省财政之后,平均每个省都近百个县,但县和县之间发展极不平衡,因此在省级范围内建立起规范的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就非常重要。这可以使得县域的强县扩权在一个相对公平的状态下推进,而不是强县越强、弱县越弱。
第五,经过严格的论证和测算,可以考虑对县的行政级别升级。或者将县委书记、县长领导职务升为副地级,把乡镇长升为副处级,这样有利于稳定基层管理队伍,调动基层领导干部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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