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5月19日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作者:陈广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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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跳出“三农”做文章,加快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运行机制。而只有做好工业化、城市化的大文章,才能切实激活农村人力资源和各种要素,才能切实强化农村发展的内在活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从浙江来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难点和关键在农村。农业兴才能百业兴,农民富才能全省富,农村稳才能全局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浙江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亟需深化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近年来浙江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践探索

  党的十六大以来,浙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从浙江已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的实际出发,制定和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积极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

  一是加快完善农村现代产业体系。浙江把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作为主攻方向,率先实施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推动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培育了一大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联接基地1500万亩,形成了许多贸工农一体化的特色块状农业和品牌农产品。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建立省外基地1400万亩。同时,全面提升粮食生产、流通、储备和市场调控能力,确保了浙江粮食安全。

  二是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针对农民“看病难、就学难、养老难”的实际,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各级财政每年投入17亿元,用于加强农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并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面,让农民每两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积极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化,各级财政近三年投入42亿元,加快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食宿改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爱心营养餐等四项工程;切实构建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已有53万农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180万农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90%的农村“五保”对象被纳入集中供养;还实现下山异地扶贫22万人。

  三是加快推动农村新社区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大力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对城中村、园中村、镇中村实行拆旧建新,对中心村和实力较强的平原村实行合并组建,对经济条件一般村实行环境整治,对高山、海岛的贫困村结合下山脱贫易地迁建。2003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413亿元,已完成5060个整治村、480个示范村的建设任务。同时,建成乡村康庄道路4.3万公里,行政村等级公路通车率达83%,客运班车通村率达84%;治理“清水河道”7400公里,改善365万农民饮用水问题;农村自来水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88%和80%;65%的乡镇和行政村开设了连锁超市和“放心示范店”。

  四是加快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按照统筹城乡劳动就业的要求,从2004年开始,大力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对315万农民开展各种类型的职业技能培训,其中实现转移就业83万人。在实践中,一方面创新培训机制。采取政府发放培训券、企业订单培训等办法,提高培训实效。鼓励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计提培训经费税前列支。另一方面加强就业服务。推动劳动就业服务网络延伸到乡镇,35个县(市)还实行就业政策、失业登记、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和劳动用工管理的城乡“五统一”制度。浙江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率已从2000年的52%提高到2005年的67%。

  五是加快推进城乡配套改革。从2002年开始,浙江在欠发达地区率先取消屠宰税、特产税和停征农业税,到2005年全面免征农业税,从制度层面做到了农业税费零负担。各地从实际出发,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城镇户籍准入条件,促进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和安居乐业。稳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全面建立土地征用区片综合价制度。创新村社产权制度,已有500多个村实行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增强信用社服务功能,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同时,通过村委会主任直选、民主恳谈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多种形式,探索完善村民自治有效途径。

  实践证明,这些工作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去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6660元,比2000年增长42.8%,年均增长7.4%。近年来浙江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践探索,为下一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跳出“三农”做文章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这二十字的核心是促进农民增收。如果农民的收入上不去,新农村建设就失去其本义。那么,如何才能把握好这一核心问题呢?关键是要跳出“三农”做文章。特别是从浙江来看,人均半亩地,绝不可能把3300多万农村人口都拴在土地上。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快速增长,收入水平连续多年居各省区首位。靠什么?主要还是工业化、城市化。靠工业化促进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靠城市化促进农民向城市和城镇集聚。从某种角度讲,就是通过工业化、城市化“双轮驱动”,促进农民跳出“三农”兴“三农”,以“减少农民”从而“富裕农民”。目前,浙江农民的非农收入已占75%左右,非农产业从业人员已占75%以上,城镇人口已占55%左右。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工业化、城市化对浙江农业农村发展的带动效应。

  跳出“三农”做文章,实质是加快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运行机制。统筹城乡发展,目的是实现城乡互动,关键是实现城乡要素资源优化配置。只有做好工业化、城市化的大文章,才能切实激活农村人力资源和各种要素,才能切实强化农村发展的内在活力,这是浙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保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围绕这一主题,要着力在深化上下功夫。

  (一)创新农业农村经济增长方式。立足人多地少的省情,浙江农民不可能靠多种多收来致富,唯一的出路是加快健全农村现代产业体系。一方面,以工业化的理念抓农业。一是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浙江既要抓自主创新,更要抓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要加大对农业科研机构的扶持,加快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继续实施“种子种苗”工程,推广农业机械化、标准化生产,为农民增收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二是推进农业经营主体创新。要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大力培育百万农业专业大户,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生产和布局结构的优化。深入实施“强龙兴农”工程,加快发展一批竞争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有效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三是推进农业经营形式创新。就是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把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有机联结起来,形成完整高效的产业体系。另一方面,以县域经济的发展带农村。从浙江实际出发,要深化研究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的政策措施,着力提升开发区(园区)发展层次,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培育有特色产业基础的小城镇特别是中心镇,不断拓展农民就地跳出“农门”致富的空间。

  (二)让城市和城镇向农民敞开大门。应该看到,在城市、城镇就业已成为当前农民增收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因此,首先要让农民能进城。要统筹考虑解决城市就业问题和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当务之急是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准入限制,搞好就业服务,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通过劳动力技能培训,努力提升农民进城就业的能力。同时,要让农民留得住。我们不能让进城农民总是处于“盲流”状态,长期游离于城市文明之外。要调整城市发展思路,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在大中城市的农民工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就应给予办理城镇常住户口。依法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后,其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应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并履行相应的义务。总之,我们对农民工并不是要搞特殊政策、特别照顾,事实上只是要公平政策、平等对待,使他们的贡献得到充分的肯定,使他们的付出得到合理的回报。

  (三)加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说到底就是处理好对农民“取”与“予”的关系,改变农业和农村在资源配置与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不利局面,加大公共财政的支农力度。应该看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很多方面,都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本应由政府来提供。对于农村建设项目,有的具有公益性,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乡村道路等,就应主要由政府投入;有的属农民自己的事,如农业生产、农民建房,就应主要由农民自己来投入;有些介于两者之者,则应由政府和农民一起办,政府积极予以引导。在区分情况的前提下,必须下大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让公共财政的支出更多地惠及农民。今后,各级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真正做到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切实建立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同时,坚持让农民长期休养生息,在农业税取消后,绝不能变相开征新的税种,切实避免重现“黄宗羲定律”。

  三、浙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抓手

  一是围绕布局抓规划。新农村建设不能乱铺摊子、一哄而上,必须结合城市化推进,着眼于统筹城乡建设、优化人口布局,搞好全省城镇体系规划、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中心镇、中心村的建设规划。要坚持以规划为导向,整体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社区建设,引导农民向中心镇、中心村集中,为促进农村要素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是围绕产业抓增效。经过多年努力,浙江效益农业已取得积极的进展,但受自然和市场的双重约束,农业的比较收益仍然偏低。浙江农业的出路只能是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要切实推进科技兴农,特别要在良种、先进种养技术、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的研发和应用上取得明显进展,以此加快优势产业和品牌产品培育。围绕延伸产业链,以深加工为重点,加快培育1万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大力发展专业大户和专业合作社。通过产业化经营,着力完善企业和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因地制宜培育农业产业集群,促使农民更多地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收益。

  三是围绕农民抓素质。新农村建设事在人为,一定程度上讲,农民的素质将决定新农村建设的层次。要适应浙江农民分工分业加速的新形势,积极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在面上抓短期培训的基础上,更要大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这是从根本上提高农民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的途径。要整合城乡教育资源,配套制定相应政策,着力培育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农村后备劳动力队伍。

  四是围绕社区抓环境。一方面,努力抓好硬环境。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切实抓好农民最急需的饮水、道路、能源和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农田水利、耕地质量等建设。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面推进村庄整理、中心村建设和环境整治,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另一方面,努力抓好软环境。把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实施城乡教育均衡工程、农民健康工程、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切实让农民子女“念上书,念好书”;努力让农民群众“看得起病,有地方看病,加强预防少生病”;更好地满足农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努力让农民老有所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

  五是围绕发展抓改革。新农村建设归根到底是为了发展,为了解决好“三农”问题。推进这项工作的动力源泉是改革创新。着眼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要立足省情,积极探索有利于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体制机制。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切实把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放在突出位置。着力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深化户籍管理、土地征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各项改革,为浙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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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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