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4月14日 来源:黄岩政府网  作者:夏晓薇 柳欣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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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文,确定台州市黄岩区等124个区县(市、区),首批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我省共有6个区县(市、区)列入,黄岩区是台州市唯一一个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入首批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县(市、区)。

  据了解,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是为了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十五”以来,黄岩区累计申请专利7044件,授权专利4718件,申请量和授权量连续名列浙江省前列。全区现拥有省级专利示范企业6家、市级专利示范企业10家、区级专利示范企业20家,制定国家标准8个、行业标准14个、协会标准2个,获中国名牌产品4只、浙江省名牌产品31只,获中国驰名商标13只、浙江省著名商标21只、台州市著名商标25只。专利工作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省人大《专利法》检查组的高度肯定,多次获得浙江省专利(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6月被列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城区。

  下阶段,黄岩区将根据强县工程工作方案,通过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激励机制、保护体系,大力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实现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日益增强、运用形式不断创新、保护力度逐步加大、管理不断加强、环境不断优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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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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