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3月16日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胡京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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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多种因素影响,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与经济发达县相比发展差距仍有加大的趋势。”在日前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钟杰建议,国家利用扩大内需的机遇,进一步出台优惠政策,加大对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力度,改变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与经济发达县发展差距加大的现状,避免在新一轮的发展中贫富差距继续加大。

  据钟杰委员提供的数字显示,黑龙江省共有14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这14个县与全省县域经济主要指标排在前10名的强县比,主要经济指标增长绝对值差距呈现逐年加大的趋势。如平均GDP,2004—2005年增长绝对值差为82295万元,2006—2007年差达到145611万元;平均全口径财政收入2004—2005年增长绝对值差为4969万元,2006—2007年差达到12545万元;平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004—2005年增长绝对值差为12332万元,2006—2007年差达到58222万元。这种状况如不能得到改变,强县与贫困县贫富差距会越来越大。

  钟杰委员建议加大对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支持力度。她说,目前乡(镇)、村负债已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依县本级财政实际状况看,根本无力偿还。国家应出台相关政策,帮助乡、村化解债务,使弱县摆脱债务负担。在化解债务政策制定上,应综合考虑贫困县债务额度大、偿还能力弱的实际,支持力度应高于其他非贫困县(市)。

  “目前,国家、省为各县批复的各类项目,均要求地方给予一定的资金匹配份额,且匹配比例高,有的项目要求地方财政匹配资金比例达1∶1。”钟杰委员认为,由于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地方财政困难,项目资金匹配难度大,应取消项目匹配资金制度,降低资金匹配标准或实行零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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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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