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2月17日 来源:安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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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各级政府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妇女参与县域经济发展。要充分认识到妇女参与县域经济建设关系到整个经济社会的科学、和谐发展;妇女就业、流动和留守妇女、儿童问题以及农村妇女思想文化生活状况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特别是近期因金融危机影响,包括妇女在内的大量农民工返乡,给县域社会带来了许多不安定因素。如何畅通渠道,引导农民特别是妇女在当地就业,促进县域经济趋利避害,共克时艰,是目前当务之急。

  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培训等方面充分考虑到女性创业的特点,给予特定的帮扶。如划拨专门培训经费,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培训,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等。结合当地实际,尝试引导组建在政府监管下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的民间信贷公司,拓宽信贷渠道,创新借贷方式,吸纳民间金融力量来解决农民和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

  建议各级人大和政协在每年的执法检查中,加大对妇女劳动权益保障的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把维护好妇女权益落在实处。

  建议各级政府建立农村妇女科技指导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引导农村妇女参与产业化经营活动,帮助她们成为学习型、知识型、创业型的新型女农民,在新一轮的农村改革中实现新发展。

  建议政府从人、财、物等方面给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更多的帮扶,建立完善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支持系统。通过妇联帮助妇女同各类团体、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建立起经常性的交流、互动网络,引导妇女更好地参与县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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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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