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08日 来源:荆楚网 作者:龟峰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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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充分发挥县(市)在武汉城市圈城乡一体化中的重要作用,必须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和实力,初步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探索改革市管县体制,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市管县的格局是从1982年开始的,应给予充分肯定,在市管县体制下,城市对县域经济的发展发挥了一定带动作用。但是,相当一部分中心城市并不具备带动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市级政府的本位倾向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地级市出现了与县争利的现象。从实践来看,实行省管县是可行的,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需要政府行政审批的事项大幅减少,省级政府对县(市)及政府指导事项集中了;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省会城市到县(市)所需的时间大大缩短,为省管县(市)提供了方便;信息网络促使电子政务的发展,为减少行政层级创造了条件。

  增加对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全国县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一些发达县在全国县域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了突出地位,成为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武汉城市圈县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县乡财政困难问题仍然突出。大多数县域,自身资本积累的能力不足,缺少自我发展的能力,要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国家的政策扶持是必需的。从保障县级政府履行基本职能的实际要求出发,需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加中央和省级财政对武汉城市圈县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提高政策性资金用于县域的比例。

  积极探索发展县域经济的新路子。县域经济实力的增强,归根到底要依靠发展有当地特色的产业,加强农业基础,加快县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要合理开发农业、矿产、旅游等各种特色产业,发挥比较优势,突出抓好主导产业,对传统产业加快优化升级改造,逐步形成专业化生产、特色化经营、社会化分工协作的县域经济发展格局。以县城为中心的小城镇是城乡接合部、产业交汇点,要把发展县域经济与加快小城镇发展结合起来,增强县的集聚和辐射功能,重点发展以县城镇为中心的小城镇。要合理安排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逐步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中心镇、一般集镇和中心村之间相互协调发展的城镇村空间布局。对于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应依法赋予相应的行政管理权限,充分发挥其沟通城乡、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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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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