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6月15日 来源:  作者: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据《兰州日报》报道:6月13日,记者从甘肃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经甘肃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制定的《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政策措施》开始施行。甘肃省将采取财税优惠、财政激励等6条举措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从2005年至2007年,免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困难县农村信用社营业机构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实行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

    2005年至2007年3年内,对4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享受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政策的2个县、纳入国家“三西”建设资金扶持范围的6个县以及其他6个少数民族县实行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对省级参与分享的57个县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比上年增加部分,实行全额返还政策。

    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

    有条件的市州财政新增财力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区市、乡镇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省市县合力建立最低财力保障制度,解决县区市、乡镇财政财力不足的问题。对不享受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地区,省级财政在社会保障、城市建设、企业改革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

    4条激励政策帮市县缓困

    对财政困难县区市政府增加税收收入、市州政府增加对财政困难县区市财力性转移支付以及当年财政收入增幅高于当地国民经济增幅的地区,省政府给予一定奖励;对撤并乡镇取得进展的县区市适当给予一次性奖励;消化历年财政赤字数高于省核定数额的市州,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对以前年度市州政府财力向下转移较多、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有力的地区给予补助。

    3年免征土地使用税

    从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底,将各级按现行体制对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及附加,专项用于建立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处置资金。从2005年至2007年,免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困难县农村信用社营业机构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建立省级信用平台。

    贫困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从2005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取消农牧业税。2005年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贫困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2006年扩大覆盖面,2007年全部贫困生享受该政策。2005年将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扩大到15个县区市和嘉峪关市所属乡镇。

    严查“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加强省对市州、县区市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对于截留、挪用奖励、补助资金,拖欠国家统一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违规购买、更新小汽车,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行为,一经查实,省级财政要相应扣减奖励、补助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贾莹)  
                  《兰州日报》2005年6月14日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