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6月12日 来源:新华网 作者: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最近,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发布的跟踪监测表明,浙江省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58.9%,继续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

    全面小康社会是一个政治、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社会。这份新出炉的“成绩单”,凝聚着浙江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以及一系列在统筹城乡兴“三农”方面的积极探索,也让我们回头以新的视角去思考:如何让浙江农村在新一轮发展周期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解读浙江农村小康“成绩单”

    “成绩单”的几个关键数据

    【83.4%和83.5%】

    这分别是2004年浙江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活质量方面的全面小康实现程度。

    从农村全面小康六大评价体系看,浙江农村在经济发展和生活质量方面得分最高,两者分值之和占了总得分的73.7%。显然,浙江农村全面小康能走在全国前列,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是个强大的支撑。

    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首先体现在农民的收入高。2004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已达到6096元,连续19年居全国各省区第一。

    省农办副主任邵峰这样分析我省农民的收入构成:来自农业经营的收入占20%左右,来自非农业的收入占72%,另外7%至8%是转移性收入。2252万农村劳动力中,从事农林牧渔者只占36.7%,这在全国是最低的。

    邵峰分析说,浙江省发达的块状经济、城市化进程加快、中心集镇的崛起,使农民有更多就业和致富机会,农业外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主渠道;此外,通过结构调整、加快科技进步、品牌促销等,我省农业的效益不错,相应收入提高;更重要的是,在浙江农民的收入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是资本经营性收入。据他估算,全省农村有108万家大大小小的乡镇企业,90多万户个体工商户,100多万名“田老板”即农业专业大户,还有三四百万在省外乃至国外闯荡、投资的农民。这样的一个就业结构,使我省的农民收入高于国内其他省区,并呈持续增长。

    收入高,也是决定生活质量高的重要因素。从2003年到2004年,浙江省农村恩格尔系数连续两年低于40%。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标准(恩格尔系数在50%至59%为温饱,40%至50%为小康,30%至40%为富裕,低于30%为最富裕),浙江省农村总体上开始进入富裕型或者说享受型社会。2004年,农民的消费结构开始出现升级,旅游消费、教育消费、交通和通讯消费开始呈现较快的增长,除了洗衣机、电冰箱等大件商品外,家用电脑、私人轿车也开始在农村崭露头角,每百户拥有量分别达到6.93台和1.33辆。

    生活质量高,还体现在居住质量的上升和居住环境的改善。在浙江农村,2004年每100户农民家庭,就有87户人均居住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上,近一半家庭住上了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砖木结构的住房;近7成农户用上了自来水和使用清洁能源,超过五成的家庭有卫生厕所。而省委、省政府开展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更是让农民的居住环境得到切实的改善。

    【7.1年和41.5%】

    2004年浙江农村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1年,仅相当于初中二年级水平,是全面小康指标中实现程度最低的。而社会发展方面的实现程度为41.5%,比上年只提高了4.1个百分点。

    长期以来,农村的基础教育为高等院校提供了相当数量的优秀生源,但来自农村的大学毕业生回农村工作的为数不多。虽然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基础教育,加大了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力度,但随着农村城市化建设的加快,户籍制度的逐步放开,有较高文化素质的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向城市,这使农村人口受教育水平始终成为一个老大难。在我省农村全面小康“成绩单”上,人口素质大大拉了后腿。

    在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中,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和农村养老覆盖率占了相当比重。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制约,浙江省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滞后,2004年农村养老覆盖率的实现程度只有19.4%,是全面小康指标体系实现程度较低的指标之一;农村合作医疗尽管参保率上升较快,但面临资金筹措难、农村医疗资源缺乏、机构设施落后、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低下等问题。

    在保障农民最低生活保障上,浙江省率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从2001年10月起正式施行的《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其户籍所在县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村民,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但保障水平农民远低于城市居民,据统计,城镇居民平均每月180元,而农村村民只有95元。

    省农调队有关负责人指出,事实上这两个数据集中反映了长期积淀的“旧账”。而区域之间的发展不平衡也间接影响了总体水平。此次,省农调队首次用新标准对全省11个设区市的农村全面小康进程进行了测算,发现11个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最大,实现程度高低相差79.3个百分点,社会发展水平、生活质量的实现程度高低分别相差48和38个百分点。

    省发改委2004年底发布的首份《浙江省社会发展报告》称:从区域及城乡结构来看,我省社会发展存在区域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双重不平衡现象。与城市相比,我省农村的社会事业发展是“短腿”中的“短腿”,而且就这“短腿”依然存在区域差异。

    “成绩单”背后的政府“作业”

    家住温岭松建村的农民金小鹏过着典型的“小康生活”。40岁的他是一家之主,上有一个老母亲,下有一对儿女。金小鹏早已不务农,办了个小型的烤虾加工厂,一年的净收入有六七万元。为了生意方便,两年前,他买了一辆小货车。一年前,全家告别老屋,搬进了村里统一规划的住宅小区,住进了新房。家里现代化设备样样齐全,河道环绕的住宅小区内,绿化覆盖率达到50%,电视、电信、电力、自来水等管线全部实行地下埋设,多功能的村综合办公楼和文化俱乐部已开张;占地3500多平方米的中心绿地也已启动。金小鹏对目前的环境非常满意。随着村里一、二期新住宅相继竣工,全村已有75%的农户像他一样住进了新区。

    10多年前曾是温岭市最贫穷村的松建村,如今是全省首批省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之一。从2003年开始在全省农村全面开展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正在弥补富裕起来的浙江农村的一大遗憾:有新房、没新村。

    这项巨大的工程从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村庄布局“杂乱散”入手,按照布局优化、道路硬化、四旁绿化、路灯亮化、河道净化、环境美化的要求,认真编制规划,不断增加投入,积极开展建设。据全省2004年底的统计,实际累计启动建设的省市两级示范村1432个,基本完成建设的示范村381个;累计启动整治村8037个,基本完成整治的村庄3554个。

    在小康“成绩单”上,农民较高的生活质量背后,有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和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

    ———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浙江省农村由于饮用水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近年来,出现了“江南水乡没水喝”、“海岛、山区找水喝”的现实尴尬。浙江省委、省政府顺应民心,从2003年起,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并要求各市、县、乡镇相应安排配套资金,兴建饮水工程。通过2003至2004年两年实施,已开工建设了237个面向农村的供水项目,改善了188万人的饮用水条件,解决山区、海岛的饮水困难人口24万人,完成投资16.7亿元。

    ———启动“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全面提高农民就业致富能力。各级政府将全面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和整体素质,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点来抓。2004年,通过劳动力素质培训新增转移就业28万人。

    ———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促进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通过加强对欠发达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下山移民、农民培训和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等多种措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已取得明显成效。2004年,全省211个欠发达乡镇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456元,实际增长8.4%,比全省7.4%的增幅高出1个百分点。

    走在前列需要补齐“短板”

    经济学中有一个著名的“木桶理论”,是指决定木桶盛水量的,不是围起木桶最长的那块板,而是最短的那块板。

    同经济相比,无疑,滞后的社会事业已成为农村发展的那块“短板”。同区域相比,欠发达乡镇成为农村发展的那块“短板”。

    在建设全面小康进程中,浙江农村固然已走在前列。可是如果不补平“短板”,难免不会被后来者赶上。

    今天的现实充分表明,经济增长并不会自然而然地带来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如果仅仅靠经济总量支撑、靠农民收入支撑,我们不能保证可持续性地“走在前列”,因为其他地区也在大力发展经济,也在步步紧追;我们不仅要在经济发展上保持优势走在前列,更要在“统筹”发展上增创优势走在前列,只有这样的走在前列才是可持续性的。

    这份“成绩单”再次提醒我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战略思想必须落实到工作中。要使农村全面协调发展,必须突破二元经济结构,在城乡一体的框架中来统筹产业布局和政策;破解二元社会结构,在公共财政体制的基础上,建立合理的公共利益分配体系,使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经济和谐、社会和谐、环境和谐,浙江农村,正越来越接近这样的梦想。 (吴妙丽 张芙桦)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