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5月29日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刘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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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税官”变成“发钱人”

  乡党委书记笑谈免税前后“两重天”

  前不久,记者在黑龙江省绥棱县靠山乡财政所好不容易才找到两位工作人员,乡里的干部都到农村“帮助农民备春耕去了”。财政所会计梅振国告诉记者:“上个月22日、23日,是财政所非常忙碌的两天,那两天我们发放粮食直补资金,领钱农民把窗户都挤坏了。”梅振国1983年进入财政所做农业税专管员,从2004年开始,21年的“收税官”生涯结束,梅振国变成了“发钱人”。现在不用像过去那样“挨家挨户收农业税、提留款”,而是变成为农民服务,“帮助农民增收致富,传达各种科技信息”。

  记者从黑龙江省财政厅了解到,目前全省粮食直补资金基本已经发放完毕,有少数在外地打工农民的直补款正在陆陆续续发给他们。2004年黑龙江省被列为全国免征农业税试点省之一,国家对黑龙江省种粮农民实行“一免两补”政策。“皇粮国税”取消,乡镇的财税办公室与农业税征收管理所合并成财政所。黑龙江省以此为契机加快了乡镇机构改革,全省各乡镇在完成2001年确定精简任务的基础上,2004年又精简行政编制23.5%、事业编制30%以上,5年内不增加新的编制。每个乡镇设置2个综合办公室或只设少量综合性岗位,人大及工青妇等群众性团体日常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设专职岗位承担。乡村干部的职能由过去“管理农民”变为“服务农民”。靠山乡党委书记吕江笑着给记者讲了一件事儿:“有一回几个农民跟我开玩笑说,‘吕书记,我们知道你是乡党委书记,但是现在你也不朝我们要钱了,我们也不怕你了。’”

  一事一议  村财民理

  农村公用事业建设探寻新路径

  在绥棱县绥中乡宋家村,一堆堆的砂石整齐地排列在村路旁。村民王庆海讲述了这些砂石的来历:“我们村每十户选出一位代表参加议事会,我是代表。大伙商量,算算需要花多少钱,每家拿多少,举手表决都通过了。我们这些代表就到各家齐钱(收钱),这些钱村干部都摸不着,买沙子也是我们代表跟着去。今年买这些沙子、备土和桥涵我们每个村民拿12元钱,前些天财政所又给我们补了6元钱,其实每个人就拿6元。这钱好收,大家都愿意拿,因为这路是我们走啊,6元钱也不多。”

  宋家村党支部书记于栋告诉记者:“做这些事我们村干部只是帮忙,把大家召集起来,宣传政策。我们村一级已经没有账了,不设会计。我们的钱都放在乡财政所。需要花什么钱、花多少,议事会代表讨论决定,然后我们到财政所写借条把钱拿出来,买东西之后拿票子到财政所再把借条抽回来。”

  免征农业税之后,黑龙江省对农村公益事业实行“一事一议”,以村、屯或者组为单位,大事大议,小事小议,谁受益、谁出资。凡是“一事一议”筹资完成的农村公用事业,在人均年筹资12元的限额内,省级财政补助50%的“以奖代补”资金,每年省级财政预算补助资金1亿元。据省财政厅统计,2004年全省通过“一事一议”共议成集体公用事业项目7756个,省给予“以奖代补”资金6944万元。乡村财务实行“村财民理乡代管,乡财乡用县监管”制度,村级资金在权属不变、县对村级附加及补助既得财力不变、村级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统一纳入乡镇财政专户。而乡财政所作为县财政局的派出机构,便于监督乡镇政府。村民自主理财,每花一分钱都要通过村民理财小组(议事会)讨论决定并公示。

  农民增收  商业繁荣

  城乡二元结构正逐渐改变在绥棱县上集镇宝田村,记者遇到了骑摩托车从田里回来的村民宋艳彬,他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今年发给我粮食直补180元,粮种补贴325元,总共505元。税费改革之前,摊到我一垧地上的农业税、提留款等等,加起来最多的时候2450元钱。现在种地不但不收税,还倒找钱。”

  在兰西县,进城购买商品的农民逐渐多起来。兰西县红光乡集市上的商贩说:“农民春耕忙了,都到我这买肉买菜。”一家馒头铺老板告诉记者:“现在农民也不在家蒸馒头了,一家种地好几家帮忙,招待帮工得吃很多饭,就到我这来买。”商业的繁荣促使更多的农民做起了小买卖,冬季卖冰糖葫芦、跑运输,春季卖菜。几位农民说:“要是粮食卖上好价,再加上外出打工,每年也能‘对付点’钱。”而有的农民已经从农村走出来,专门从事商业。记者在红光乡一位铁匠那得知,他们父子现在给农民焊铁门、修拖拉机,已经不种地了。

  2004年,黑龙江省落实“一免两补”政策资金总额51.32亿元,农民人均受益219元。2004年黑龙江省粮食总产达到313.5亿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3010元,比上年增长20%。在兰西县红光乡,一位老人告诉记者:“儿子儿媳喜欢在家看影碟,现在年轻人撵形势,学城里人,我们这岁数的以前是不敢想的。”

  《人民日报》 (2005年05月29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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