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1月20日 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张会斌 杨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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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日报报道:记者1月19日从省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从2005年起,至2007年,我省将通过实施省对县共享税返还的财政体制,保运转、重激励的转移支付等政策,壮大县域经济。从今年算起,争取在三年内返还全省不含大连市所辖的40个县(下同)25亿元左右的财力,给予困难县乡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累计达到44亿元左右,实现全省经济协调发展。
    
    据介绍,从2005年起,至2007年,康平等22县继续执行原定各项财政政策同时,将省参与分享的15%的个人所得税、50%的房产税和其余18县省参与分享的10%的增值税、30%的营业税、20%的企业所得税、15%的个人所得税和50%的房产税,以2004年为基期年,对其定比增量部分,省财政全额返还。
    
    同时,通过转移支付政策,对存在缺口的县实行基本需求保障政策,保证县乡国家标准工资发放和政府正常运转。通过县乡财政解困减负政策,减轻县级财政压力,据此,每年将取消县级专项上解资金3500万元,三年县里可得政策实惠1亿多元;对40个县所欠省的财政支农周转金,从2005年起缓还3年,缓还金额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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