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1月05日 来源:中国统计信息网 作者:陕西省统计局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在日前召开的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工作会议上,陕西省统计局局长胡守贤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工作提出六点要求。

  1、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当前要从认识上、领导上和措施上积极做好各项工作,保证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明确责任,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办公条件、责任”五落实,积极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各级统计部门分管考核工作的局长,要亲自参与,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协调好考核办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各地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严格执行全省考核指标统一的标准,严格规范考核指标的范围、口径和计算方法,健全考核制度。要将考核指标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各县(市、区)统计局应重点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确保原始考核指标数据统计“不重不漏”;各市统计局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做好各项考核数据审核工作,确保所辖县(市、区)数据的准确、可靠。

  2、确保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在考核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必须说实话,报实数,确保考核数据数出有理,理出有据,以真实性来树立统计的权威性。对填报数据不实、弄虚作假和未按规定履行审查职责的,按照《统计法》等有关法规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加大对数据真实性的监管力度,按照《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暂行办法》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的要求,一是对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抽查,严格监控数据质量,抽查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部门间指标的衔接性。二是进一步加大市对县(市、区)考核评价指标数据的审核力度。三是协同省级有关部门对考核指标数据进行集中联审,也就是抽调相关部门的业务人员,对考核中涉及到本部门的指标进行检查、验证和审核。四是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工作列入统计执法检查的重点,以执法的严肃性来维护考核数据的权威性。

  3、保证考核工作的科学性。为了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强调四点:一是严格执行统计制度规定的指标统计口径、范围及计算方法;二是保证数出有据,必须保存好原始记录,特别是县级生产总值数据,一定要使用市统计局评估反馈结果;三是注意指标间平衡关系、逻辑关系,以及部门间指标数据的协调与平衡;四是有区划变动的市、县、区统计局要严格按照不重不漏的原则,同步调整,确保统计数据的可比性。

  4、增强考核工作的时效性。各级统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上报时间和程序。将《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统计报表》经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市级考核部门,市级考核部门于2005年3月10日前汇总、审核,经考核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省考核组,省考核组汇总、审核后,按照考核办法,于2005年3月底将初评结果上报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力争2005年4月底前公布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结果。虽然这项工作量大,但我们不能因此忽略了时间观念。各级统计部门都要依据分工,及时完成各项工作,按时上报考核报表。

  5、建立考核工作的责任制。各级统计部门要把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工作列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周密部署,组织实施。各级考核机构,要选配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计算机操作技能的人员,专门负责考核工作,切实把考核的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应保持考核人员的相对稳定,以保证考核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考核工作结束后,各级考核部门要认真总结,对考核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6、拓宽考核资料的应用性。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做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充分利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资料,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管理服务,为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服务。省统计局拟在资料开发的基础上,编辑出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鉴》,进一步满足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资料的需求。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