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9月30日 来源:农民日报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海南省政府今年提出要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使全省农村低保人数增加至15万人。目前纳入农村低保的困难群众有8.36万户、14.54万人,农村低保对象约占农村总人口的2.4%,这一比例在全国名列前茅。
  据了解,今年以来,海南省新增农村低保对象5.66万人,全省月平均保障标准为66.67元,市县中最高保障标准为93元,最低保障标准为60元。目前,全省各市县都做到了按月足额发放农村低保金。
  海南省财政厅、民政厅联合预拨了1500万元省级农村低保专项补助资金。全省18个市县在2006年财政预算中,都把农村低保专项资金列入预算,18个市县预算金额为2249万元,截至8月底已到位1410万元。
  据了解,为保障各地低保工作的开展,省财政还拨出100万元工作经费给各市县,安排200多万元组织政府采购一批电脑、打印机、摩托车,下发各市县乡镇民政助理使用。

                                                   编辑:木偶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