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9月05日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刘晓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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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农民的健康就是保护生产力,减少农民的医疗支出就是支持农民再生产。”当陕西省代省长袁纯清在8月25日下午召开的陕西省农村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阐述这个理念时,许多出席会议的干部陷入深深的思考。

  近年来,陕西省卫生事业虽然有了进步,但是总体发展仍然滞后,尤其是乡村医疗卫生工作因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落后、卫生人才匮乏、服务能力较低等因素,使得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返贫等问题十分突出。这些问题引起了陕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在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多次深入乡村卫生院的调研中,许多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陕西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也于近日出台。《意见》明确,从今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设和设备装备,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起县为中心、乡为枢纽、村为基础,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逐步解决农民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看得起病的问题。

  记者采访了解到,陕西省为了实现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基本目标,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陕西省政府决定用3年时间累计投入15亿元,专门用于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坚持统筹规划,软硬并举。从2006年起,省财政投入,为全省每个乡镇卫生院配置基本医疗设备,到2008年做到房屋、设备、人员三配套。按照每个村卫生室补助3000元的标准,3年内基本完成全省村卫生室设备装备。同时基本完成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任务。高度重视人才培养等软件建设,加大对卫生人员培训的投入,加大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县乡工作的政策引导力度,力争到“十一五”末,每个乡镇卫生院有一名医学本科毕业生,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医疗水平有明显提高,乡村医生达到助理执业医师资质。三是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改革投入机制,统筹使用各级特别是同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资金,提高使用效益。创新资金使用机制,从今年起财政全额安排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补助。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进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县、乡、村医疗机构用药实行统一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销售价格,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药品价格。

  陕西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为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安排,切实抓好。要按照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落实有关部门的责任。卫生、发改、财政、教育、民政、食品药品监管、物价、劳动保障、人事、工商等部门,都要结合各自职能,落实支持搞好农村卫生工作的政策。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卫生工作经费和改造建设项目投资的监督,严防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要依法加强对农村医疗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责任编辑: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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