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8月18日 来源:人民网-华南新闻 作者:赖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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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债务,各地一律不得给乡镇下达招商引资指标,不得给乡镇下达资金配套任务和指标。乡镇政府一律不得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一律不得举债搞新农村建设。”今天召开的广东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委副书记欧广源掷地有声。这四个“不得”也被写进了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做好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在《意见》中,如何理顺县镇关系,让乡镇的事权与财权更加统一是重点之一。广东2001年开始的撤并乡镇、精简机构工作虽然成效明显,但截止2005年底,全省依然有80%以上的乡镇运作困难,平均每个乡镇负债在1000万元以上。在取消农村税费改革的大背景下,乡镇无财便无政的压力更加明显。

  要改变乡镇有责无权、有心无力的现状,首先必须厘清政府的定位,改变“错位”、“越位”的现状。为此,欧广源要求乡镇要真正做到政企分开,把工作重点从跑项目、跑资金、办企业,转移到为经济发展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和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上来。相应地,《意见》也明确上级政府和部门要改变对乡镇管理的简单方式,减少对乡镇领导“签责任状”和“一票否决”的事项,清理各种形式主义的达标评比活动。而对于中心镇、专业镇,则要做大做强,强镇扩权,发挥其在发展县域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

  去年以来,记者在广东多个县镇采访时,不少镇级领导反映,如今下达给乡镇的招商引资任务不轻反重,有的山区市甚至要求每个乡镇每年引进一个至少1000万元以上的大项目,否则“一把手”便会被就地免职。

  《意见》解开了套在乡镇头上的这道“紧箍咒”,同时也规范出乡镇财政支出管理的范围和标准,基本原则是“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看来,“吃饭财政”在短期内难以有质的变化。然而,这也并非是一竹竿插到底。广东省委农办调研处副处长刘洪盛分析,广东存在较大的两极分化现象:既有财力雄厚、编制无法满足实际需求的珠三角乡镇政府,也有财政依赖转移支付的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乡镇政府。广东的这次改革,首先选择了增城市、蕉岭县、徐闻县、清新县、饶平县和东莞市长安镇作为试点,涵盖了各大地区,体现了分类指导的原则。《意见》中“对不同类型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乡镇实行不同的财政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也为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适当扩大财权,实现职能逐步城市化打开了口子,但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则继续由县一级统收统支。

  当然,乡镇一级能够从经济事务中脱身,重构县镇关系只是一个方面,新型镇村关系同样不可或缺。《意见》就建议经济发达地区实行村、组两级“会计委派制”或“会计选聘制”,探索引入“第三方”管理方法。欠发达地区可以实行“村账镇代记”、“组账村代记”,以强化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

  广东省委、省政府要求,试点单位要尽快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改革方案,明年10月前将试点经验总结上报。

                                                       责任编辑: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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