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责任 不负使命
全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国农业银行茂名市分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在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是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继续发挥农业银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银行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寄予厚望。从过去的发展历程看,农业银行生存、改革与发展,始终伴随着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农村繁荣,特别是与“三农”共兴共荣、息息相关。在新的历史时期,服务和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农业银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茂名农行必将积极支持、配合并服务好茂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大局。
农业银行自成立以来,经营主阵地一直在县域地区,网点网络体系健全,点多面广,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服务“三农”发展的独特优势。截至2005年末,茂名农行共有89个网点,77.5%的网点分布在县域,涉农贷款合计176917万元,占全行贷款余额的37%,其中农业贷款42790万元,在服务和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5年,农总行在全面分析经营基础、比较优势和改革发展目标取向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以县域为基础、以建设最大零售银行为目标的市场定位,把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作为农行加快实施经营战略转型的重要切入点。这是农业银行加快经营战略转型和自身有效发展的需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转变农业传统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的过程。支持新农村建设,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加快农村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将为农业银行提供良好的商机和发展空间,对农行发挥资源禀赋优势,实现涉农信贷业务的提升转型和城乡业务联动发展,搞活市、县两级行经营,稳定员工思想和队伍,加快农行改革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行将紧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商业银行经营理念,努力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中寻找市场,从国家“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中寻找机遇,实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自身业务发展的良性循环。
一、提高认识,妥善处理商业化经营与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当前,农行正处于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支持新农村建设是中央对农行的明确要求,实行商业化经营、加快发展步伐是农行建设现代商业银行的目标。妥善处理二者的关系,是农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按照农总行提出的加快业务经营战略转型,发挥县域商业金融主渠道作用,走以质取胜、有效发展的道路,在坚定不移地拓展大城市、大客户的同时,坚定不移地发展县域中高端业务,积极发展优质成长型中小客户的目标要求。我们在支持新农村建设,加快业务经营战略转型中,应当考虑处理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要认真分析新农村建设对金融的需求,厘清农村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的支持领域。农行要立足于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中高端客户信贷需求。
第二,在支持新农村建设,加快业务经营战略转型的同时,更要注重严控风险,增强农行支持“三农”发展的可持续性。
第三,支持新农村建设是农村金融机构的共同责任,但长期以来,农村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形成了巨额的财务包袱。对此,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政策措施,完善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服务体系,化解财务负担,使农村金融机构能够轻装上阵,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突出重点,准确把握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
结合我行及当地实际,我们认为应突出如下四个方面的重点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城镇化进程。我行将积极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新模式,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和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功能定位,以“水、电、路、气”建设为突破口,重点介入农村城镇化建设的水电气、交通、环保、教育、医疗等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有区域经济特点和传统经营优势的物流中心等流通体系建设项目,为城镇化建设提供资产、负债、中间业务及综合性金融服务,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中小城市和城镇的协调及多样化发展。
(二)支持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上规模、有特色、科技型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十一五”期间,茂名农行将进一步明确产业化支持重点,继续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投入,着力解决当前县域金融市场“供血不足”等问题。一是支持国家、省级和茂名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培育龙头企业“造血”功能,增强优良企业的牵引力,带动经济的全面发展;二是支持具备区域资源优势、产品特色明显、市场竞争力强、效益好的优势主导产业和规模型、特色型、科技型农业,培育支持新农村经济发展的优良客户群体;三是支持在国际上具有比较优势的水果、水产品、药材等专业产品基地建设,形成生产规模效应;四是支持跨行业、跨区域的重点流通企业,特别是有进出口能力的外向型农业企业,增强出口创汇能力;五是支持良种繁育基地、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增强经济发展的推动力。
(三)支持县域内中小企业和特色资源开发,培育县域经济支柱产业。我行最近推出了《中国农业银行小企业信贷管理办法》,并展开一系列“伴你成长”的金融服务理念宣传,加强对现有金融产品的筛选和整合,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开办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进出口押汇、电子银行等业务,采取适合县域中小企业实际情况的担保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四)支持优质个体生产经营者,推动农村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我行将坚持以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业务为依托,加大对优质个体经营业主的扶持力度。一是重点支持已经成熟的、规模较大、经营较稳定的非法人私营企业和成为当地支柱产业的专业市场中的个体工商户;二是重点支持依法登记注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有稳定经营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并提供了有效足值抵押担保的个体工商户。
三、狠抓落实,确保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
(一)做好培训和宣传工作。要加强对广大员工,特别是信贷人员,对新知识、新政策、新业务、新产品的学习和运用,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宣传沟通,主动把我行纳入到茂名地区新农村建设战略的链条中,宣传我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理念、定位、政策、模式和成效,努力为我行在新农村建设的服务中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实行信贷规模倾斜政策。一方面,我行将优先配置涉农贷款规模。对我行审批认定的优质成长型中小企业客户,实行按户监测,在信贷资源配置上给予优先考虑。另一方面,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农业生产特点调整贷款管理方式。对季节性生产特点明显、符合季节性收购贷款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特别授信,配置短期信贷规模,实行专款专用,用于企业收购农副产品,切实解决其季节性收购资金短缺问题,提高支农灵活性。
(三)提高信贷运作效率。一是建立信贷运作效率和质量监控奖惩制度,明确规定贷款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等各环节的运作时限。二是对小企业贴现取消授信限制,减少办贷环节,加快效率的提高。三是完善重点法人客户直接营销机制建设。按照贴近市场、贴近客户和权责对称原则,进一步扩大直接营销范围,提高业务运作效率。四是对优良客户的信贷业务,积极利用农行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
(四)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今后,茂名农行将在上级行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茂名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统一部署,锐意创新,开拓进取,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与各金融机构一起形成有效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为丰富农村金融市场、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营造良好金融生态
加速茂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是扩大我国内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人民银行总行已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正在制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整体规划。为此,2005年以来,我中心支行根据人民银行总行的总体要求,对推进茂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我中心支行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只有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上来,把行动落实到茂名市委、市政府的具体部署上来,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努力营造良好金融生态,才能加速茂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一、贯彻落实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经济的信贷投入
(一)引导金融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工业立市”“四大跨越”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转变观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重新定位信贷市场,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有效信贷投放,责无旁贷地参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工程。
(二)引导各级金融机构将金融服务范围延伸到农村,对县级金融机构进行合理有效授权。县域金融机构每年应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于当地,力争“三农”贷款余额以年15%左右的速度递增。
(三)农村信用社在支持茂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所需的支农资金,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将以支农再贷款方式给予支持。
(四)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的沟通与联系,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对茂名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等项目的信贷支持。
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构建高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建立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民营金融及其它金融组织相互并存、定位明确、分工合理、功能互补、竞争有序、监管有力,满足“三农”经济需求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
(一)鼓励政策性银行积极扩大其业务范围。
(二)大力支持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发挥商业银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三)支持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深化改革。
(四)支持邮政储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邮政储蓄银行的作用。
(五)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发挥民间借贷信息优势、成本优势、效率优势等特点,使其与正规金融形成互补效应。
三、因地制宜,创新信贷方式,缓解新农村建设中的融资难问题
(一)鼓励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
(二)促进林权流转市场建设,扩大林业资源融资渠道。
(三)拓宽信贷产品支持链条,推动农村各种优势产业和中小企业的培育和发展。
(四)支持开办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农村消费市场。
四、建立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破解贷款担保难问题
(一)探索形式多样的贷款担保模式。推进农民信用和个人收入担保相结合的农民创业型贷款、农村个体工商户授信贷款等贷款担保模式。大力推行和完善农户联保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扩大农户贷款面。
(二)推动建立或引进行业担保协会或行业担保公司。引导农村各类行业协会成立行业性担保协会或担保公司,支持为协会会员提供贷款担保业务。
(三)拓宽信用担保体系范围。推动政府出资引导,广泛吸收民间资本的村级担保组织的建设,规范担保运作,扩大村级担保基金,培育基层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五、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农村规模经济,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一)加快建设便捷、通畅的农村支付结算体系。推进农村银联POS机刷卡取现、转账等银行卡业务功能,提供农村地区现代化支付结算水平;强化外汇管理服务功能,提供外汇结算便利;推动农村票据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拓宽农村融资渠道。
(二)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金融服务。探索并支持“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农户+市场”的新型产业化生产经营链条,提高农村经济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市场化水平,让更多的农民受惠于农业产业化经营。
(三)探索工业反哺农业的金融服务途径,同时支持农产品深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支持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项目建设。支持为农村提供产品服务的城镇工业的发展。
(四)大力支持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农村环境的保护,培育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
(五)大力推动品牌战略的实施。加强对各类特色品牌的金融服务。完善对名牌农产品的金融产品定价机制,对不同层次的名牌农产品实施不同的利率档次。
六、倡导农村社会新风尚,打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一)推进农村信用工程,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金融能否持续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支持力度的重要基础。有关金融机构要深入开展信用镇、村、户的创建工作,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营造良好的的农村信用环境。(二)实施诚信金融优惠政策。开辟新农村诚信建设“绿色通道”,对信用户流动资金贷款需求优先予以满足,项目贷款优先评估和安排,贷款利率给予适当优惠。
发挥政策性金融职能
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信贷支持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茂名市分行
我行作为茂名市唯一的国家政策性银行,于1996年10月成立。我市农发行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认真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和农业产业政策,始终坚持发展业务不动摇,不断改进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投入,为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稳定粮油生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和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性信贷支持,较好地履行了政策性银行职能。几年来,共累计发放粮油储备、收购、调销贷款23亿多元,支持企业收购调入粮食10亿多公斤、油品5万公斤。1996年底至1998年3月期间,发放扶贫和农业开发贷款5亿多元。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是新的历史时期全党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服务“三农”的政策性银行,要积极适应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强化政策性银行信贷支农作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今后经有关部门批准,将重点围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现代农业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体系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与集约型农业发展、农业扶贫开发等,增加中长期开发性信贷投入,支持农业和农村的综合性开发;充分考虑区位优势、地域特色等因素,合理确定信贷支持领域和发展重点,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
“十一五”期间,我行将立足于现有业务范围,结合茂名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强化政策性银行信贷支农作用,加大对建设新农村的信贷资金投入,期间,我行计划按年均15%的幅度增加对我市信贷的投入。
一、继续巩固发展粮油购销信贷业务,支持储备调节体系建设。大力支持传统粮油购销信贷业务,巩固我行在粮油信贷市场上的主体地位。对国家粮油储备、最低收购价和调控性质的粮食收购等政策性业务,按政策保证资金供应,配合做好储备粮补库、增储、轮换计划;对商业性收购,根据企业风险承受能力,积极发放流转贷款予以支持。对各类粮食购销企业采取统一的贷款管理办法,给予信贷支持。
二、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其他粮食企业贷款业务。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配合好搞好信贷资金支持,重点围绕水产畜牧养殖及加工、饲料生产、蔬菜果品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主要解决企业在原料收购、订单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短期流动资金流动需要,对技术改造、仓储设施和生产基地建设等所需的中长期资金,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支持。
三、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和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生产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新农村建设取得成效的根本所在。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则必须加强和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应成为农发行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主要是重点发展一批政策引导投入、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偿还、具有过桥性质的农业基础设施贷款项目。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适度支持技术改造、物流仓储和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挖掘农业内部潜力,推进农产品流通。
四、不断增加有效的信贷投入,积极改进金融服务。主要做到“五个突破”:一是服务的领域和对象有新的突破。由过去单一服务粮食流通领域的国有粮食企业,向服务粮食的生产、流通、加工等领域的各种所有制企业,以及经批准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转变。二是贷款投放总量有新的突破。根据我们农发行总行制定的“十一五”规划要求,我们贷款月均余额将按年增长15%,这样几年后我行的贷款总量将比现在翻一番。三是服务功能将有新的突破。充分利用农发行的优势和特点,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满足客户的存、贷、结算及全方位、多角度的的要求。四是金融创新有新的突破。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对客户实行个性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改善服务方式,增强信贷支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为建设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五是支农的贷款质量和效益有效的突破。建立和完善贷款风险控制系统,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经营水平,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信贷支持。
发挥农信社主力军作用
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金融服务
茂名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中央做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是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农村信用社作为地方金融机构,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支持新农村建设是我们农村信用社的职责所在,我们将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积极探索支农新的思路,采取新的举措,提升服务水平,发挥农信社的主力军作用,全力支持我市新农村建设。
一、履行职责,发挥农信社主力军作用
我们农村信用社根植于农村,发展于农村。近年来,我们更是有效、及时、方便地向广大农民提了金融服务,发挥了支持“三农”的金融主力军作用。一是经营网络健全。目前拥有营业网点388个,每个乡镇都有农信社,业务办到农户家门口。目前全市农信社“三农”信贷客户25万户,占总贷款户数90%,其中,农户22万户,农村经济企业组织1万户,农村工商户2万户。二是存款市场占有率高,在支持“三农”中发挥“蓄水池”作用。今年6月25日止,各项存款余额达115亿元,比2000年初增加56亿元,其中,2006年1—6月份存款增加16亿元,存款资金占全市各金融机构20%。三是对农村经济信贷投放占主导地位。目前,全市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68亿元(不含去年票据置换的13.5亿元),其中“三农”贷款余额55亿元,占农信社贷款总量85%,占全市金融机构支农贷款总量85%。四是我们的员工是土生土长,大多数熟悉农业,积累了发展农业生产的经验,善于引导农民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因此,农信社具有农村基层网点优势和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良好绩效。
二、加大信贷有效投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信贷支持
省联社对支持新农村建设已启动了“一二三四五”信贷工程,从今年起5年时间内投入1500亿元资金,为全省新农村建设提速,我们按照省联社的部署,已确定了我市农信社建设新农村的工作目标:以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中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支农服务,通过信贷的有效投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全力支持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村信用社计划净投放45亿元,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即是我市农信社在“十一五”期间,按各项存款平均每年增长13%的速度测算,平均每年增加存款16亿元,到2010年末存款余额将达到178亿元,按存贷比例60%测算,2010年各项贷款余额达109亿元,比2005年末增加投放45亿元,每年净投放9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2%,按支农贷款占各项贷款余额85%测算,2010年支农贷款余额将达到93亿元,比2005年末的55亿元增加38亿元。
我市农信社在“十一五”期间计划投放45亿元中,支持农业产业化15亿元,占33.3%,农村城镇化15亿元,占33.3%,农村工业化15亿元,占33.3%,围绕上述目标,全市农信社将坚持“分类不分离,抓大不放小”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实现支农工作“三大转变”和“四大突破”。
实现“三大转变”:就是要逐步实现由支持传统农业,向支持现代农业转变;实现由单纯支持第一产业,向支持第二、三产业发展和支持农村城镇建设、农村消费转变;实现由支持传统“三农”,向支持县域经济的大“三农”转变。实现“四大突破”:就是要实现支农贷款投放总量的新突破,切实增加对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效的信贷投入;实现小额农贷和农户联保贷款覆盖面、受惠面的新突破,努力提高农民持续增收能力,促进农民生活富裕安康;实现支农贷款质量和效益的新突破,建立和完善支农贷款风险控制体系,提高信贷资产经营水平;实现金融创新的新突破,积极研发适合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三、新创服务举措,提升服务“三农”水平
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反作用于经济。建设新农村既是农信社的历史使命,也是农信社整体业务有效发展的内在需求,因此,我们农信社必须采取新的措施,做到思想重视,政策倾斜,措施落实,资金优先、服务优惠,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一是建立有效的金融创新机制,在巩固和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基础上,开发适应农村各类市场主体需要的金融产品,重点发展金融咨询、代理业务、担保、个人理财等中间业务和信贷新品种,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要。二是反哺农业,多予、少取、放活。多予,就是要给农民好处,增加信贷投入,解决农民资金需求问题;少取就是减轻农民的负担,实施贷款利率优惠,减少农民利息支出;放活,就是进一步简化贷款环节,方便农民办理贷款;三是创新贷款担保方式,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继续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建立“信用村(镇)”和“信用户”的科学评定机制,营造健康的金融生态环境。尝试山林承包权抵押、土地经营权抵押等贷款抵押方式,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贷款担保难问题。四是增加农村信用社服务的科技投入,加大硬件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研制和推出符合新农村建设需求的金融新品种。五是建立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定期向政府汇报支农开展情况,争取政府帮助解决农信社在支农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协调各方,加强配合,提高支农整体合力。
四、选准着力点,提高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效能
支持新农村建设,必须要按照中央1号文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选准着力点,实施重点支持,才能提高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效能。我市农村信用社将以务真求实的态度,按照省联社对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部署,突击重点,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重点支持农村城镇化建设。
(三)重点支持农民致富奔康。
(四)重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茂名日报》(2006-07-02 第二版)
相关阅读xiang guan yue du
陕西省:2019年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分析
2019年,是陕西省县域经济下行压力最大的一年。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不减、煤炭安全事故停产整顿和环保整治等诸多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 【详细】
第三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正式公布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科技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关于认定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第三批)的通知 【详细】
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在云南召开 全面启动脱贫攻坚收官工作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1月4日在云南怒江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全面启动脱贫攻坚收官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领导小组组长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尽锐出战、攻 【详细】
吉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近日,吉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意见将通过12个方面57项具体政策措施,开展“普惠强基、政策扩容、精准富民、融合提质、化险畅通”五大服务工程,推动金融助力乡村振兴。 【详细】
[江西]红土地里酿甜蜜——江西安远红蜜薯产业发展的故事
瓜果飘香时节,香港客商陈国栋踏上了去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订货的旅途,今年他准备订购30万斤红蜜薯。“我从商七年,之前没听过安远有红蜜薯,一直以来都是在福建那边订货。去年在推介会上试着订了5万斤红蜜薯,回去后被一抢而空,顾客反映特别好,想再订时已经没货了, 【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