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6月01日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赵遂 高罗胜 王彤 匡启键 朱新法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如何破解“用地和发展”之间的难题,成为各级政府非常重视的问题。6月上旬,国土资源部将在江苏省金坛市召开农村土地管理现场会。日前,记者来到金坛市,详细了解了该市土地管理的一些做法。

    村里有了“国土局”

    土地管理的重点在农村,国土法规的宣传对象是农民,土地征用和土地补偿的对象也是广大农民。正因如此,金坛的国土管理服务工作延伸到了村一级。该市于2004年7月在全国率先推出“土地管理示范村创建工程”。乡镇分管土地的副镇长、国土所长和专职工作人员、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一起参加土地管理工作,直接在村里建立工作台账、建立信访接待制度。这样,国土部门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农民不出村就可以了解到;农民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变更等手续,不用进城上镇,在村里就可以办妥。农民戏称,村里也有“土地局”了。

    村里的“土地局”能够及时了解最基层的情况、及时解决问题。一些农民对征地补偿有不理解处,村里的“土地局”就把有关政策法规详细向农民讲解。以前金坛市有关土地问题的信访每年要发生几百起,现在,在最基层就及时解决了信访问题,再也没有农民到市里信访。

    千名信息员兼职宣传员

    金坛有54万人口,其中有近40万人是农民,他们散居在平原、湖区和山区,对土地有特殊情结。然而,他们对国家的土地法规了解很少,从而出现一些不该有的土地纠纷事件。有鉴于此,金坛市在全市各村聘请了有一定经验和工作能力的农民为土地监察信息员,这些信息员既时时关注周围土地使用的动态信息,还兼职做起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土地法规宣传进入了千家万户。

    近两年来,土地监察信息员发现和制止了79起土地违法行为,向村里的“土地局”提供了174条有价值的土地信息。例如,有一位村民想在自家承包的基本农田中挖塘养鱼,土地监察信息员了解到情况后,及时向这位农民说明基本农田不许变更用途的道理,这位农民因此避免了将近1万元的经济损失。

    农村造地城区用,城区收费农村用

    当记者来到金坛水北镇林丰村、看到一片面积达2000亩的沃野时,再也没想到,这片现在是标准基本农田的土地,不久前还是高低不平的坟岗和荒地。村党支部书记潘国俊告诉记者,整理、复垦这片土地,政府已拨款132万元。“接下来,我们村还将复垦1100亩土地,政府还将给我们拨款。”

    去年以来,金坛市将总数为5000万元的主城区建设占用耕地收取的有偿使用费统筹安排到镇、村,扶持农民整理、复垦土地。这种做法,使金坛市在保证建设用地的同时,耕地总量非但不减少、反而增加。仅去年一年,该市就新增基本农田1万多亩,列苏南各县(市)首位。而且,10 多万名农民因在家门口整理、复垦土地而增收。这种城区用地、农村造地、城市资金农村用的做法,起到了一箭双雕的作用。(赵遂 高罗胜 王彤 匡启键 朱新法)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