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23日 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周雨 申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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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五”期间,金融部门将至少安排400亿元信贷资金鼎力支持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昨日,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与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签署协议,启动“重庆市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合作行动计划”,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分行、市农村信用联社就此分别与有关部门达成系列框架协议。
 
  “合作行动计划”由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与市农办牵头共同实施,为此,两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金融支持重庆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重点就金融部门如何支持我市新农村建设、各区县(自治县、市)如何主动积极地争取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提出了方向性、原则性、导向性的要求。

  国开行、农发行、农信社与市农办、市农业局等部门现场签订了系列框架协议,他们根据自身不同信贷特点,确定了各自的信贷资金投向重点。

  市领导陈光国、康纲有、辜文兴出席了签约仪式。 (记者 周雨实习生申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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