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23日 来源:吉林日报 作者:千贺 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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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家住长白县新房子镇的农民刘成利怀揣5万元钱,来到镇农村信用社,偿还了用于养野猪的3万元贷款,又办理了2万元的存款。老刘逢人便说:“如今我发了野猪财,特别感谢信用社,要不是信用社给我贷款,真不知道我会穷到啥时侯!”

  2004年,镇政府号召当地农民发展养殖业以实现脱贫致富。刘成利响应镇政府的号召,想养野猪,可是苦于没有资金。镇信用社主任邱霞得知情况后,主动上门,经过细致了解,为刘成利贷款5万元。用这些钱做启动资金,刘成利购买了野种猪2头、本地母猪12头,开始发展野猪养殖。信用社陆续为刘成利贷款15万余元,发展野猪养殖,去年繁殖二原猪92头。二原猪一上市,就受到消费者的欢迎。今年,随着三原猪的诞生,猪肉远销县外,还登上了高级宴席餐桌,野猪养殖充满希望。现在,老刘不但靠养野猪发家,还将猪粪综合利用,建了50亩苗圃,实现了养种互补,走上了富裕之路。(千贺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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