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10日 来源:新华网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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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洋县黑米不久前被国家有关部门确定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成为陕西第13个获得此类保护的产品。今后若非洋县13个乡镇辖区内所产黑米而自称“洋县黑米”的,将受到执法部门的查处。

  近年来,通过地理标志保护,陕西本土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提升,销售量也有很大提高。据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地理标志保护办公室负责人赵昆华介绍,“陕西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实施两年多来,使陕西省苹果的销售进程加快,且每公斤价格平均比往年高出0.3元,仅此一项为全省果农新增收入30亿元。

  蓝田玉的美名在陕西流传了千年。但在其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前,产地蓝田县只有一个市场,生产、加工、销售无序,当地不注重无形资产的开发,产业发展缓慢。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引起了社会各方面对蓝田玉器产业的关注,蓝田县更是抓住机遇举办相应的文化商贸活动,扩充无形资产,2004年“十一”黄金周期间举办的蓝田美食美玉节活动,不仅为蓝田县带来2000余万元的销售收入,更扩大了其影响力。今年“五一”期间,前往蓝田赏玉观景的游客络绎不绝。

  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者对于品牌的概念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赵昆华说,地理标志产品产自特定地域,具有区别于其他地域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对于提高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农村地区人们的收入,有着积极而明显的效用。

  除“洋县黑米”外,陕西目前纳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还包括:陕西苹果、临潼石榴、西凤酒、太白酒、蓝田玉、延川红枣、延安酸枣、商洛丹参、平利绞股蓝、韩城“大红袍”花椒、凤县花椒、紫阳富硒茶等,这些受保护的产品大多出自农村或贫困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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