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4月30日 来源:安县农机局 作者:陈小明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安县农机局 陈小明

    安县2006年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项目补贴资金额度为50万元,补贴对象为县域内所有农民(含地方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主要对耕整类和收获类农机具进行补贴。补贴分乡镇进行,原则上每个村购置补贴一台耕整机,大乡镇每个乡镇购置补贴一台联合收割机,全县购置补贴两台高性能稻麦联合收割机(农机局负责统筹安排)以及少量动力机械,项目具体由县农机局和县财政局负责实施。

       安县农机局通过以下措施力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安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县农机局成立了以局长陈平同志为组长的安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成员作了明确分工,落实了责任。

      2、大力宣传县农机局通过电视滚动播出通告、县政府内、外网公布政策及办事程序、乡、镇、村广播到家家农户等手段,大造声势,扩大项目的影响和透明度,同时,县农机局还印发了450分通告张贴到各乡镇场所、交通要道及各村;印发了1500份宣传资料派员到各乡镇散发。

      3、规范办事程序,公布优选条件县农机局制定了安县2006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程序和优选补贴条件,确保透明申请、透明审批、透明补贴。

      4、加强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县监察局、财政局、农机局随时对项目各乡镇实施情况进行督察,杜绝项目实施过程中徇私舞弊行为,确保公平、公正。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