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2月17日 来源:新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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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上海2月16日电(记者李荣)28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填补以往上海农业“公司+农户”式产业链中“缺少的环节”。 

    据最新统计,上海全市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280多家,注册资金1.55亿元,入社社员达到8.5万人。  

    据研究人员顾吾浩说,以往“公司+农户”式的农业产业化路子,存在一个重要的缺环,就是在公司与农户之间缺少一个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使得农民与公司之间缺少“对等的地位”,也缺乏共同的“市场语言”,在公司与农民利益出现分歧时,农民必然成为弱势的一方。 

    上海农民合作社的办社原则是: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土地、资本、技术和劳动等要素的联合,明确利益联结机制的最终目标是增加农民收入。 

    据了解,在上海的合作社中,农民获得的收入分配机会最多可达到3次。在远郊奉贤,上海绿都农业合作社吸纳柘林镇2个村的425名农民入社,集中起2200亩集体土地,实行分片经营。农民每年可获“三次分配”:一次是土地收益每亩600元;一次是合作社效益“分红”每亩200元左右;一次是入社农民在合作社“打工”的工资性收入每人每年6000元。农民说,这样的收入,是过去分散种田时“想都想不到的”。 

    建立合作社后,农户与农业龙头企业之间的“对接”变得顺畅。作为沪郊禽蛋类龙头企业的青西禽蛋公司,通过合作社与205个养殖户建立了订单关系,形成了年饲养30万羽蛋鸭、20万羽蛋鸡、年产近1000万公斤鲜蛋的生产基地。 

    据研究人员分析,合作社“做了单个农户做不了的事”。上海的农民合作社普遍对社员实行“五个统一”服务,即统一销售农产品;统一产品品牌;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品种;统一供药、供肥、供饲料。农资的集团采购,保证了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控制了成本。一家生猪合作社每天仅饲料成本就可由此下降6000元。 

    由于农民在生产中被组织起来,过去依靠行政力量艰难推广的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加快了“走向田间地头”的速度,一批农产品品牌在市场逐步有了知名度,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增值空间。全市涉及粮食、蔬菜、瓜果、畜禽等主要农业领域的各层级质量标准和生产规程初步形成了体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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