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9日 来源:新华网 作者:褚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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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长春11月18日电(记者褚晓亮)近日,吉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第二批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继实施第一轮县域扩权改革之后,进一步向县(市)下放330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为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吉林省于今年6月底启动了县域扩权改革,第

一批向县(市)下放54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第一轮县域扩权改革经验基础上,吉林省政府决定启动第二轮县域扩权改革,同时对第一批下放的部分管理权限进行相应的调整。

    据了解,与第一轮县域扩权相比,此次下放的权限要更实一些,涉及到审批、收费的项目有100多项。吉林省建设厅已将所有的年检项目都取消了,省国土资源厅下放了开发国有未利用土地方案的审核等方面的权限,省发改委下放了一批价格制定权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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