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8日 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作者: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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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阳朔县高田镇桥头村委庙背村的村口,举行了一个简朴而又热烈的仪式:该县优质稻生产协会成立。该协会的主要职责就是发动农民种优质水稻。

记者注意到,和以往不同的是,该协会没有半点官方色彩,从会长到会员都是普通农民。对此,该县副县长李自军表示,随着依法行政的完善、确定政府权力边界等新理念的出现,政府一改过去用行政命令让农民种这种那的做法,直接让龙头企业与农户面对面商讨,由农民自行做主。

农民当上“稻协”会长

庙背村共有300多亩田地,一年多前,由于没有行政命令的强压,只有李金盛等几位村民被广西农科院水稻研究所的技术人员说服,种上了优质水稻。“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由于效益明显,如今,绝大多数的村民都接受了优质水稻,并与“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桂林市力源粮油食品公司签了合同:该公司提供稻种、农药和技术服务,根据不同情况,以“高于市场价”或“保护价”收购稻谷。由于李金盛发动有功,他因此成了“稻协”会长,在成立仪式上,还与县领导一起在主席台上就座、发言。

政府淡出不代表“不作为”

据了解,除了在阳朔种植的1000亩优质水稻外,近年来,力源公司还在平乐、全州、永福、灵川等4个县,分别建立了绿色食品或无公害稻米生产基地,其中平乐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全州达到13万亩。这些都是走“公司+协会+农户”的路子,以“订单农业”的方式运作,政府在其间并没有使用行政命令。

对此,阳朔县副县长李自军指出,种什么由农民说了算,但并不代表政府就“不作为”,比如,在建立产业化长远规划目标,打造现代化信息高速公路,实行规范的粮食种植、购销、监管市场体系等方面,都需要政府做大量工作。

要为农民谋更多利益

力源公司董事长张家驹表示:一些农民的合同意识较为淡薄,丰收后往往不将粮食卖给公司;而农民也担心一旦订单项目出现市场波动、产生风险时,公司不能履行合同。其实,在合作中,企业是十分想建立起良好信誉的。

而有关人士指出:“订单农业”中的合同,往往只注重价格和数量,很少对可能出现的违约作出处罚约定,因此政府对公司和农民都应督促,利用法律提高订单的履行率。此外,国家给予了农业龙头企业许多的优惠和扶持,也使企业有义务为农民谋取更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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