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7月12日,自治区财政再次预拨2亿元,重点支持灾情较重的南宁、贵港两市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开展受灾地区抢修恢复等工作,帮助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截至目前,自治区财政已累计预拨资金4.16亿元,支持南宁、贵港、钦州、防城港等受灾地区做好救灾各项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自治区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救灾资金保障和使用监管,全力支持抗洪救灾和生产生活恢复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阅读xiang guan yue du
2026年第五、六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于7月10日-19日发行
根据《关于2026年第五期和第六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债〔2026〕26号) 【详细】
明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
记者7月3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公告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 【详细】
超20万亿元投资!布局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近日发布,《规划》明确到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有力支撑能源强国建设。今天(26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五五"时期加快 【详细】
央行出新招,为何选在6月末?
中国人民银行6月25日发布公告称,为更好匹配银行体系短期流动性需求 【详细】
“国补”继续,第三批625亿元资金已下达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优化实施“两新”政策的决策部署 【详细】
